第139章 未来确定
“总共是10把轮式榴弹发射器,大队长你说怎么分吧〞。
仅仅半个月的时间榴弹发射器便已经制造出来,并且送往电子战大队,而是这10把轮式榴弹发射器的分配却成了一个难题。
按照以往的话,应该是警卫连每个班装备一把,剩下的一把可能会在连部或者是大队部,基本上都是这种配置,但李宁却不同意。
因为在设计之初的目的就是在短时间内向一片区域内快速的输送火力,正常作战的话肯定是每个班有1~2把。
可这些武器主要针对的就是特种大队,按照之前的经验,基本上与他们对射就是找死,而且对方还有大量的精锐狙击手,你只能进行区域是覆盖。
正因此李宁和唐复兴产生了矛盾。
“唐连长就按李宁说的去做这款武器,毕竟是他设计出来的,它对于优缺点和一些使用方法不是你能够比拟的。”
元丰听完后直接下了决定,只是唐复兴听完后脸色有些不好,同时看李宁的眼色有些不大好。
想想也能够理解,假如你是一个组长,突然手下有一个在威望战功还有其他各方各面儿都不弱于你甚至说都远强于你的下属,你能高兴才怪呢?
对于这个眼神李宁直接收入眼中,但并不打算说什么,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自己就要走了。
再过一个半月的演习之后,利剑特种大队就要返回广州军区,而元丰也打算让李宁加入他们一段时间。
李宁的优点是年轻,而且军功多,但是别忘了他现在还不到21岁,已经是中尉正连级干部,同时担任副连长一职。
但是以后想提升上去就比较困难了,军衔和级别还好说,可这个职务永远是个问题,就像大家经常看到的人大之类的部门级别都挺高,但是实权不大。
想要一直走下去,必须要掌握实权,可是在电子战大队里面绝大多数的军官在近几年内是无法转业或者是退伍的,因为都比较年轻。
这就意味着李宁未来级别提升到了副营级,甚至是正营级军衔,甚至提到了少校,他依然只能当一个副连长或者是个连长,想要职务和军衔一起往上升,那就只能去其他地方了。
这几年国家的方针也已经制定出来,未来肯定会着重发展电子战大队,特种部队之类的,正好有一支特种部队向李宁发出邀请,就他吧。
这段时间元丰一直在和卢雨谈判,谈的主要就是李宁进入特种大队的待遇。
利剑特种大队是正团级编制,他下属的中队都是正营级,小队是正连级,可能有人觉得不对,因为正常中队应该是正连级别的呀,特种大队应该是营级。
这是后来,现在是刚刚组建,各种人才都非常稀缺,就比如说在那个时候部队里很多的士兵都只有初中文凭,高中文凭的也不是很多,至于大学生当兵,那就更少了。
而现在呢,你去部队看看,基本上起始学历都是高中毕业,本科生一大堆,研究生也不是没有。
那么部队如何留住人才呢?当然是提高他们的待遇了,你难道指望靠梦想就将这些人才留下来吗?
所以现在的特种大队级别都比较高,回归正题,元丰希望李宁过去担任一支部队的副中队长。
正常来说,副中队长是副营级别的上尉或者是少校,可是目前利剑特种大队的人员很缺呀!让一个正连级别的上尉去当副中队长也不是不行。(正连级基本上都是上尉,有一些是中尉军衔的原因是时间太短,只要过个一两年基本上都是上尉)
只要你能当上副中队长,这就代表着未来他提升至副营级,甚至是正营级都不会有职务问题。
可卢雨却不干,他认为李宁就要从一个副小队长开始干起,怎么说也是一个副连级的中尉,不能去当普通士兵啊!(卢雨并不知道李宁是正连级中尉,认为他是副连长,级别也应该是副连级)
至于说为什么不取一个中间值持担任一支小队的队长?你觉得一个从来没了解,没参与过特种作战的人,谁敢将一支小队直接让他带着?
在此期间还有一件事情让卢雨十分恼火,那就是元芳不同意将李宁的军籍从成都军区转到广州军区,这意思已经很明显了,李宁我就是教于你培养的,我想什么时候将他要回来就要回来。
至于说想方设法将李宁留在利剑特种大队,对于有这种想法的人,只能表示呵呵了。
这有的时候能行,有的时候不行,有一句话叫做军令如山,当命令下达到你的手中,无论如何你都要去执行,哪怕有着生命危险。
一直吵了一个半月,直到演习开始前夕还没有谈妥。
八八军演正式开始。
这次演习李宁所在的电子山大队由蓝方指挥,利剑特种大队也一样归属于蓝方。
蓝方下属兵力是一个甲级师和一个乙级师,同时还有一个额外增加的炮兵团,一个防空团,以及一个综合补给仓库。
至于红方的实力吗?并没有向蓝方透露一丝一毫,只知道这是来自于北京军区的部队。
蓝方的作战目标是控制城区不让红方完全占领,同时装备和人员损失不能超过40%,单支部队伤亡一旦超过50%将会自动判为崩溃。
因为蓝方此次是以防御作战为主,所以先行进入战场区域构筑防线。
只是这次关于电子战大队的位置却出乎人们的意料,司令部将这个全军电子战水平最高的部队放在了城区。
别觉得城区防御力挺高的,你得看在哪?
这个城区在红蓝双方的边境线上,也是这次红方重点攻击目标。
可以想象,只要演习一开始,红方就会将这里轰炸一遍,即使有很多地下掩体,但是伤亡也绝对不会小。
可当人们问起为什么将电子战大队放在这里,司令部则是只口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