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1章 最后通牒
“陛下可否再讲得再详细些,臣家中有不少织户,对此略知一二。”
“对对,臣家里也有织户,纺纱更是不可或缺,陛下所言之物真有如此神奇!”
聊国家大事的时候一个个的都谨慎小心极了,能少说少说,能不说不说,能明天表态的绝不今天点头。可是一说起赚钱的买卖,屋里的十多位大明高官立马活了多一半,纷纷出言询问。
“王承恩,把朕的纺纱厂图纸取来……诸位爱卿,靠近些……来来来,再靠近些!朕又不咬人,近些无妨!”洪涛见状胖脸上的笑容更和蔼了,忙不迭的招呼着众人往御书案四周靠。
啥礼法不礼法的,此时也没人提了,一群老头围成圈伸脖子瞪眼的听课,时而若有所思,时而在袖筒里掐指乱算,脸色由白转红,由红泛紫,呼吸逐渐加重变粗,瞳孔里一股子一股子的闪着精光。
“哎呀,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快中午了……朕就不留诸位爱卿了,纺纱厂先按照章程办,吕宋的事情朕会责成濠镜澳的佛郎机人代为交涉。人死不能复生,可我大明子民也不能白白被屠戮,必要的赔偿还是得给的!”
这一商量又是一个多时辰,中途愣是没人说累,要不是皇帝主动提出散会,搞不好能一直说到晚饭。如果条件允许,彻夜深谈也不是不可以,大家的身体还都撑得住。
此次御前会议,估计是近十年来六部九卿和内阁大学士们开得最舒坦的一次了,既没有唇枪舌剑也少了勾心斗角,从皇帝到臣子全都一心一意帮衬,有劲儿往一处使有便宜一起占,太和谐了。
至于说吕宋岛那边该怎么弄,爱咋滴咋滴吧,反正皇帝有本事,咱们说了也不算。不如省下精力回去找人再把纺纱厂的账多算几遍,万万不能出纰漏,那可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距离马尼拉事件两个月,大明皇帝的钦差坐着海军船只靠上了濠镜澳码头。居住在此的佛郎机人一反常态,高层几乎倾巢出动,全跑到码头上迎接了,半个字抗议也没提。
“袁藩台,贵国皇帝的圣旨是什么意思?”但钦差并没停留,在码头上宣读了圣旨之后转头上船即刻离开。这番操作弄得葡萄牙治安官有些迷惑,不知道是什么地方准备得不妥当,惹怒了皇帝的特使。
“加乡老,不用担心,特使并不是生气,而是在表达大明皇帝的态度。发生在马尼拉的事情你应该也听说了,皇帝并不认为是当地土着人袭击了大明海商的船只,而是吕宋的佛郎机人总督在暗中指使。
这种事他们做了也不是一次,真是屡教不改,欺我朝无人!大明皇帝你应该不陌生,若不是念着旧情,这次来的恐怕就不是一艘交通船了,而是伶仃洋上的所有黑帆船。
好自为之吧,本官以为尽快把圣旨送到马尼拉,劝劝你们的总督,让他把海商的货物船只赔了,保证今后不再慢待大明海商才是上上之策,万万不要轻慢。”
袁应泰是跟着钦差乘船来的,不过并没有一起走,等的就是给佛郎机人解释圣旨的含义,免得因为文字误解给皇帝添麻烦。
要说贵为广东左布政使,三品大员,为啥会这么看重区区几百佛郎机人,还特意跑过来当翻译呢。没辙啊,有道是不看僧面看佛面。这位佛郎机人治安官并不是佛郎机人推举的,而是当今大明皇帝钦点的。
说起来话长,当今圣上还是太子的时候身边有几个近臣,比如王安、陈矩、李贽,还有个番僧利玛窦。这些人在皇帝登基之后,顺理成章的身居高位。
王安、陈矩把持了司礼监大权,李贽则破格进入内阁,利玛窦虽然因为外国人的身份没有做官,却也获得了不少特权。比如在京城建造欧罗巴神庙,同时也成为了居住在大明境内佛郎机人的总代言。
正因为有了这层关系,濠镜澳的佛郎机人才获得了部分自治权。他们名义上仍属香山县管辖,却不用再缴纳租金,还可以自发推举一名治安官,仿效夷人治夷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自行管理濠镜澳的内部事物。
听上去皇帝挺宽容,甚至有点偏袒佛郎机人,实际上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在这个问题上,皇帝在自己来广东赴任前曾当面讲解过真实用意,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以利诱之,秋后算账!
同意部分自治,一是怕当地官员不了解佛郎机人的习惯和文化,互相之间产生摩擦。本来没啥事,结果越闹越大,最终不可收拾。在新政推行进入正轨之前,这类的意外越少越好。
二是为了利用佛郎机人的关系从南洋诸国采购急需物品,比如造船用的好木料、赈灾用的大米。顺便也能更多的了解其他番人的动向,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免除租金的用意更阴险。皇帝说了,如果收取租金就意味着朝廷同意把濠镜澳租给佛郎机人使用,以后会有扯不清的麻烦。不收租金反倒少了羁绊,啥时候想收回都是正当合理的,这叫大义。
别说朝廷里没人能看到这一步,连佛郎机人自己也都蒙在鼓里,这些年来一直把皇帝当做可信任的明君,在不损害自身利益的前提下没少帮忙,更不会轻易做损害双方关系的事情,也为香山县乃至广东地方官免去了不少麻烦。
但是麻烦该来总会来的,只是个时间早晚问题。这不,随着皇帝的圣旨抵达,麻烦也随之到来了,现在就该靠濠镜澳验佛郎机人的真实想法了。
皇帝把对吕宋港残杀大明海商的处理意见在圣旨里写得清清楚楚,用四个字就可以概括,先礼后兵。
首先,皇帝不同意马尼拉佛郎机人对此次事件的解释。什么土着人伙同日本人见财起意,根本就是瞎扯淡。既然马尼拉港归佛郎机人管辖,那出了事自然要找管事的要说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