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不想太过分
只是,这次出了意外,除了让她有一个可以安度晚年的去处之外,再无其他办法。
天气实在是太寒冷了,李佳走进去后,发现屋子还算大,就是一个柜子,两个炕桌,还有两个木头箱子,看起来有些空荡荡的。
李佳拿出了自己的钥匙,将柜子里的东西全部拿了出来,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是“珍贵”的东西,有红糖,有糖,有鸡蛋,有果汁,有牛奶,有牛奶,有牛奶,有几块布,有几块布,有几张纸,有几张纸,有几张纸。
钞票是用一个信封包着的,里面有1000美元,全部是10美元。另外两个则是大面值的纸币,一般的小硬币都放在一个布袋子里面。
这十万看上去不少,可是,有一大半都是高阳红攒了几十年的生活费,还有高阳红战死之后的抚恤。
李佳看了一眼,并没有要买的意思,她要把所有的钱都给这四个穷小子,一毛钱都不会花。
这些都是高阳红拼命赚来的,如果不给他们留下,而是自己拿去用,李佳害怕自己会被梦魇缠身。她要赚钱,自己赚就行了,现在已经有了小淘淘,还用得着碰吗?
检查完所有的物品后,李佳重新关上门,坐在床上,开始研究她的小玩具。淘宝上的价格,跟前世是差不多的。
李佳要是只是购买一些日常必需品,根本就不需要节省,这些钱足够李佳花下半辈子了。
但要是买什么奢侈的东西,比如轿车之类的,那就不行了。当然,他也想赚点钱,但还没到时候。
另外一个让李佳感到意外的地方,那就是类似于淘宝的商品,里面竟然有这种奇妙的外卖功能,那岂不是说,以后她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什么时候吃,简直太厉害了!
不过李佳也知道,这个能力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不可能一个人使用,这是她唯一的选择。
大家都知道,在那个时代,食物和生活物资都很匮乏,最典型的就是三轮一声,这种玩意儿只有在城市里才有能力购买,而农村人却没有门票,所以,他们虽然有七个大队,但也有十多台自行车。
高家也有一台红色的小红旗,是他们家最大的一种,平日里就让他们一家人轮流开着,每个人都很珍惜。
于是,李佳小心翼翼地搜索了一下这个网站上最便宜的商品,结果发现它们的替代品都很便宜,而那些能成为古玩的商品,则被贴上了一层历史的标签,卖得更高。
在那个年代,一辆摩托车至少要五百块钱,一台缝纫机也要五百块钱,而一些体积小、耗电快的摩托车,只需要三百块钱。
而李佳对这个时代的电台并不熟悉,她只是简单的扫了一圈,也就是一到二百块钱的样子,算是很便宜的了。
原本稀缺的衣料,现在却变得廉价起来,尤其是纯棉、涤卡之类的,更是廉价,羊毛和灯芯绒的价格更贵,而最冷门的棉布,更是贵得离谱。
现在的羊毛很便宜,做一套也花不了几个钱,但在原主的印象中,羊毛不但要门票,还需要几十元一公斤,毛衣是奢侈中的奢侈,一条羊毛大衣更是一种地位的体现。
不过,淘宝上的价格和游戏中的价格还是有很大差距的,最少也要翻个几十倍,甚至几百倍。
等他大致浏览完这些资料的时候,时间也过去了很长一段时间。李佳对自己未来的人生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她必须要遵守一个基本的准则,那就是谨慎,谨慎,谨慎,谨慎。
在那个资源匮乏的年代,没有通行证什么都买不到,就算是一公斤的西瓜,也需要一张粮票。
李佳一时兴起,在小淘宝上输入“70后门票”三个字,很快就出现了不少内容。
均西县的车票没有,但国家的粮票都是按张出售的,一包五公斤的国家粮票,竟然只需要二十元,小一点的就更贵了,一张两元一张。
李佳很清楚,国家的粮票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如果它还在,那就可以永远用下去,而那些普通的粮食,则是有时间限制的,一旦到期,就会失效。
票都能弄到,未来的三套钱,应该也能弄到。
李佳仔细一看,还真有,十块钱一张,价值二十块,应该还有很多。她又买了一枚,将其与原主的硬币一比,的确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如果带到外面,应该也可以用。
李佳很好奇,如果两个世界的名字不同,那她在淘宝上买的东西,怎么就跟这个世界的差不多呢?
李佳想不明白,她只能做出一个假设,那就是小淘淘并不是在现实世界里,而是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上。也许这里并不是另一个世界,她所处的时代,也就是她所处的时代。
这两种可能性都不是很大,不过李佳也没有多想。以她的智慧,最好别给自己找麻烦,如果能交易到什么,她也不会为难自己。
李佳忍不住松了口气,还好自己是原主人,带着四个小孩,这点小问题还在她可以承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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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打扮得像个少女,家族经济不在她手里,她也不会把好东西拿出来。
对于李佳来说,穿界不一定就是好事,年纪轻轻的女孩子,在家中没有任何话语权,结婚了也要为自己的终身大事着想,害怕婚后夫妻感情不和,或者跟自己之前那样,不能生孩子,导致夫妻关系破裂。
有了新的身份,她就不需要考虑这种事情了,毕竟她也没打算再婚,只需要打扮的像个寡妇就行了。没有什么夫妻之间的冲突,也没有什么婆婆之间的冲突,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等着儿女们孝敬他。
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在这个家是绝对的权威,只要她不做得过分,谁也不会怀疑,而且她的老公也是个能干的,所以她的大部分财产都是从他那里得来的。
李佳思考了一下,对目前的形势还是比较乐观的。
李佳一整天都没有下过床,这位“亲生母亲”就来看望她。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就这么一个贴心的女儿,两个人没有什么秘密可言。
看到这位白发苍苍的“亲娘”,李佳突然有些紧张起来。要是被她知道了,那可如何是好?
“我靠,你怎么过得那么惨?”奶奶一边擦着脸,一边抽泣,完全没有看到李佳的情况。
“母亲,您怎么来了,这么冷的天?李佳不好意思的劝了一句,她的动作很是别扭,双手都不知道该放在哪里。
白老太盯着李佳,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说道:“臭丫头,我这不是在为你着急吗?”
“妈,您就是心疼我,我真的已经好多了,那个正阳红平时都不回家,这次出去执行任务,就算是出去执行任务啦!你也不用这么伤心。”
这并不是李佳自己的主意,这是原主人的主意,李佳只不过是替她说了一句话,大家一年才能见面一次,再怎么喜欢也会有那么多。死人已经死了,活人还要活着,哪怕他们很伤心,也没有任何办法。
老太太一听,确定李佳并没有什么不情愿的样子,便拿起手绢擦了擦眼角,不再哭泣,女儿能看得出来,那自然是最好不过了,她可不想让女儿受委屈,她担心女儿过得不好,会自杀。
“我早就跟你说过,不要让你进高家,那个可怜的女人,什么福气都没有,就是给你生孩子,给你生孩子,让你过得像个奴隶一样,过了几十年,还对我们高家念念不忘,现在好了,你要成寡妇了,我怎么就生出你这样的蠢女儿呢?”
“妈,我明白,您不要再说了。”李佳连忙说道。虽说她内心是赞同老太太的话的,可相比起其他人来说,这具身体还不错,最起码,她并没有被生活折磨得那么惨,作为一个外人,她也不好多说什么,所以,她必须回避。
“怎么,连话都不能说了吗?”老妪有些不悦地瞪了李佳一眼。她辛辛苦苦,为的就是这个,说她是个傻子也不为过。
就在老人说话的这段时间里,李佳用精神力在网上购买了两套同样的衣服。
她和她母亲一样大,那件棉袄也是十多年前的旧衣服了,看着很不顺眼。
就在这个时候,李佳站了起来,说道:“母亲,我给您和父亲买了一套新的裙子,您看看能不能穿上。”
白老太一听这话,顿时苦着一张脸,自家女儿虽然蠢,但对她却是最好的,有好吃的都想着她。不像其他的媳妇,总是惦记着她,总是为她着想。
李佳将藏在柜子里面的两套西装取了出来,一套是藏青色的,还有一套是栗色的,上面的牌子都是她用意念撕开的,非常的方便。
虽然不是很贵,但也不是很值钱,因为是棉质的,所以卖的很便宜,但她从来没有穿过这样的裙子。
“喂!你身上的衣服可不便宜,怎么能这样挥霍呢?”老太太嘴里骂着李佳乱花钱,但手里的动作可没停止过,不但看中了漂亮的裙子,也看中了女儿的孝顺。虽然女儿经常送她礼物,但这些都是她自己买的,应该花了不少心思。
李佳努力学着原主人的语气说道:“孝顺你,怎么能叫暴殄天物呢!怎么说你也对我这么好,你等着吧,等我把线票办好了,我再去给你买件羊毛衫,还有你的鞋子。”
奶奶一边说着不要浪费,一边高兴地试穿,结果还真挺合适,刚要脱掉,李佳却拦住了她,说道:“不要,这件衣服本来就是给你准备的,等你回来,让大家都知道,你女儿有多厉害,我们老高家里虽然没有了男丁,但也不会有人瞧不起我的。”
一听,白老太停下了手里的活,急匆匆地往回走,她要抓紧时间,家里还有一大群孩子和孙子呢,哪有她一个老太婆挣工分的份。
李佳说得很有道理,高阳失踪之后,她就没少被人冷嘲热讽,因为她的性子太暴躁了!如果原主还活着,她也会这么做,她不想变成原来的自己,却要装成原来的自己。
临走前,她还挺了挺胸,背着一个篮子,篮子里装着食物,里面有一件藏青色的大衣,还有一个鲜红的保温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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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的时候,她遇到了好几个人,都在询问她从哪里弄到这么好的礼物,她一个劲地夸赞自己的女儿有孝心,很快,队伍里的人都知道了。
李佳自然不是那种爱显摆的人,她购买的服装款式也很一般,作为一个孩子,为自己的爸妈购买一套服装,这并没有什么不妥。当然,这些东西,都是这具身体的“短命丈夫”的。
说真的,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也是够惨的,这种日子没几个人能熬得住,十多年过去了,如今自己的儿子也可以嫁人了。不管在哪个时代,军人的妻子都很难做,但也很了不起,李佳很欣赏她。
只可惜,她们两个都死了,而她却是借着这个机会,来到了这个世界上。
李佳的病好了很多,高明娟在家照看着她,她也出去干活了,这几天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就算她不要了,队里的人也不会同意,时间长了,他们还会说她拖累了国家,李佳虽然很伤心,但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她的病已经好了,但是她还在休假,她也不愿意工作,因为她有足够的钱养活一家人。三十多年来,她从来没有干过任何的事情,哪怕来到这个世界,她也不愿意融入其中。
李佳也有保持原主人格的想法,但是这个想法只是为了长远考虑,如果总是装出一副和自己完全不同的样子,一时半会儿还好,一旦长久下去,她不变成疯子那就奇怪了。
以病为由不上班不过是一时之计,她得找个永久的藉口。她现在已经三十四岁了,正是需要休息的时候,如果所有人都知道她不能工作,那就更好了。
田里的工作,男人和女人是分开的,因为他们的力气不同,做的事情也不能重复。高明娟的姑姑刘小兰正在干活,看到高明娟过来,连忙过来询问,虽然两人关系不是很熟,但毕竟是李娇娇的嫂子,她要是一点都不关心,那就不好了。
“明娟,你过来,帮我一把。你母亲呢?这段时间,我一直没有时间来看望她!”
高阳红有个哥哥,叫高红河,他有两个不同母亲的妹妹。
高阳的母亲给老高做了后妈,有高阳,有两个闺女,可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活变得越来越艰难,两个闺女都死了。
正因如此,高阳红的母亲对自己的老公很是不满,所以在自己的孩子嫁给了高阳红之后,就自己一个人生活,并没有和自己的老公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而其他的孩子们,则是为了给自己的家人一个体面的生活。
田里的活儿多,一家人为了挣点钱,又听到有人醒来,也顾不上管,就这样拖了几日。
高明娟客气地说道:“我没事,就是身体有些虚弱,不能上班,现在在家养伤。”
“没事就好,没事的时候我会过去看看她的,最近事情很多,你也要多陪陪你母亲,不要让她失望,她唯一能指望的,就是你的那些儿女。”刘小兰笑着说道。
“好的,夫人。”高明娟对姑姑的话并不是很感兴趣,她总感觉姑姑一家子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就算是已经订婚的人,也都来拜访了,可他们却什么都不做。
刘小兰也是老江湖了,她能感觉到高明娟的冷淡,心里有些不好意思,便闭上了嘴,不再多说什么。
村里的消息很少,最近一段时间,高家已经成为了村里最热门的话题,两个人都被杀了,还有一个掉进了河里。
高明娟听着众人的窃窃私语,心中有些不是滋味,他们这些子女对自己的爸爸并不是很了解,但对自己还是很尊敬的,尤其是自己的外婆,更是自己的亲人,自己的亲人都走了。
控制自己的心情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是到处都是打招呼的声音,离开之后,又有人在背后议论,这让她和弟弟们心里很不舒服。
一想到母亲从水里爬起来,还发烧,身体才好,她的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流。曾经,她是所有同伴的偶像,现在,她成了所有人眼中的弱者。
夜幕降临,李家就在附近的一家小队里,李婆婆正在地里和别人聊着天,直到她回来。
能动的都去田里干活了,李大爷和三媳妇,三儿已经怀孕七个多多,也没地里干活,就留在家中做饭。
李奶奶笑着对李老爷子说:“喂,我这不是给你买了什么吗?”
李老头敲了敲门口的烟斗,笑着问道:“你这次来,就是为了给你女儿买点什么?”
“你看看我这身,漂亮吧,我告诉你,这是暖和的。”李奶奶骄傲的像个孩子,在原地转圈。
“挺好看的,拿来我的。”李老头干脆起身,老太太都这样说了,自然也有他的一份。
李奶奶将自己的衣服从包里掏出来,给老爷子试穿了一遍,还挺合适的,他接过保温瓶,一脸不高兴地说:“你带这个干嘛,女儿在这里不需要吗?”
“女儿说什么也要送,她家不是有一个吗?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女儿看得很清楚,明华明军马上就要成亲了,她这辈子怕是要过上好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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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婆婆也知道这一点,虽然她很疼爱女儿,可她也没办法,只能靠女儿自己去解决。
李老头没再说什么,高兴地抚摸着女儿身上的孝服,一套上就觉得温暖多了。
……
屋子里没有其他人,正好趁这个机会干点什么隐秘的事情。将原主人的内衣和私人物品都整理好,李佳将其放在了库房里。她可不想用他的钱,这让她很不舒服。
接下来,李佳将类似的物品也都买了下来,摆放在原地。还有一些明显的物品,比如床单和鞋子,李佳也有过更换的想法,但是又怕被人知道,所以一直没有更换。
带着对自己的印象,李佳拿出一块大镜子,将自己的新身躯看了一遍。
个子很高,最近一段时间,由于种种原因,身材略显瘦削,但她的容貌还是很不错的,曾经也是个大美女,只是这段时间,她的肤色变得黝黑,脸上也多了许多皱纹,甚至双手也有些粗糙。
不过她的皮肤还是很白皙的,因为她一直没有暴露在阳光下。她的长发很久没有打理,但只要不去想她的头皮和头皮,她的状态还是很好的。
两个灶台,李佳足足煮了两壶开水,又购买了不少生活必需品,将自己从头到脚清洗了一遍,这才感觉好了一些。说完,她又抹了润肤露,护肤油,敷了一张面膜。
所以顾宁并没有服用任何的补品,而是选择了一些必要的食物。
李佳是一个研究食物营养学的人,她很清楚自己需要吃些什么,因为现在的食物很少,所以她需要吃一些补品,这样才能让她的肌肤更好,让她的身材更好。
原主早早就嫁人了,又有了几个儿子,别看她现在气色不错,可身子骨却很差!一个不好,就会死。李佳还能再多活一段时间,那就得好好调理一下。
这种身材和之前相差甚远,让李佳有些不习惯,哪怕是不去寻找新欢,她也不愿意当一个邋里邋遢的老太婆。一个女子,不需要有多么的漂亮,但必须要有一种优雅的气质。
天黑时高家的四名子女外出打工归来,此时李佳已准备好晚餐。
她的手艺不怎么样,也就是会点简单的家常小菜,再加上材料的限制,制作出来的东西也比较简陋,跟原主相差不多。
主要的食物是玉米粉烙饼,这个年代的白米和小麦都属于细粮,普通家庭基本用不上,只有节日才会有,只有生病的病人,孕妇,小孩子才会有一点。
至于其他的,就只能吃玉米面和高粱面之类的东西了,条件不好的,甚至要吃米糠和野团儿。
一碟酸辣土豆条,一碗腌肉,一碗咸肉,也就是一个孩子的一半大小,一人吃,连两块肉都不到。
不过,这已经是很不错的食物了。
“好了吗,没有的话我再给你准备。”李佳煮了一顿饭,前世的时候,她煮的很少,大概也就是八成饱而已。
虽然这顿饭已经够了,但是干了一天的苦力,如果没有足够的食物,那就太不舒服了,再说了,他们还在发育,不能立刻睡着,免得肚子里有东西。
高明娟将盘子收起来,“我已经很满足了,这土豆条做得很不错,不过我觉得你应该多吃点。”
李佳摇了摇头,“还好,不工作的话,我也不想吃饭,明华,你有没有吃饭?”
高明义比较年轻,他一把抓住李佳的胳膊,说道:“母亲,我们都是成年人了,有什么不能告诉我们的吗?”
李佳浑身一紧,本能地想要将他推开,好在她很快就控制住了自己。
高明军说道:“母亲,咱们能吃饭,将来一定好好挣点钱,您可别这么辛苦啊。”
高明华也不爱多言,只是用力的点了点头,其实他们也有同样的想法,他们现在已经是成年人了,不用再让母亲一个人带着孩子,又要在田里劳作,这么多年过得很辛苦。既然能赚到这么多钱,她这个做母亲的,也该过上好日子了。
李佳对自己的儿子还是比较满意的,这些小孩从小就被教育的非常好,和那些书里面那些人完全不同,他们只知道自己的利益,从不关心自己的家人,对自己的家人非常好。
“行了,都长大了,我也该好好享受生活了。田里的工作还多吧?要多久才能恢复?”李佳有些担忧,如果田里没有什么工作的话,今年冬季大家都没有工作,她也可以不用下地干活了,这可是非常关键的事情。
高明军说道:“我们只需要将这些玉米秆和水稻的根部全部挖出来,然后一把火烧掉,这几天应该就能用完了,还是大家一起干吧!”
听到这样的好消息,李佳很是高兴,她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让大家先去洗澡,然后她煮好了饭菜,将开水倒进了锅子里。
家里就那么多,用不了多久就会用光,大家都是点着灯笼,然后睡觉,一点娱乐都没有。
不得不承认,这是个好地方,在冬季,人们不必向南方那样铺上三个或三个棉被,只是多添些柴火而已。
上了病床,李佳还是不太习惯这么早就睡觉。她在“小淘淘”上翻了翻,也没有什么好买的,就是和大多数失眠的人一样,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自己越来越有活力了。
要是之前,顾宁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都会毫不犹豫的收起来,但是现在,顾宁却不打算再去买自己不喜欢的东西了。
“爱咋咋地!”
靳起无视了侯小飞的荒谬建议,说完就迈步往外走去。
说话的时候,余里里转头去看沈呈呈,却见沈呈呈低着头,气呼呼地转身离开了客厅。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这一刻,沈呈呈的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
她一遍又一遍地询问自己,自己究竟是为了什么?她明明也明白,若是能够跟靳起一起走,那就更好了,但是怎么就下不去手?
跟随他?
那岂不是说自己真的干了坏事?
沈呈呈此刻的心情很复杂,也很纠结,她从来没有这么艰难过,做出这个选择。
她没有说话,也没有说话。
都怪他!
沈呈呈觉得,如果不是他遇到了侯小飞,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他和他的丈夫又不会有这么深的隔阂。
她扭头看向侯小飞,却又不能将所有的怒火都发泄到眼前的男子身上,因为他只是为了自己才这么说的。
他不过是替自己说话罢了。
侯小飞没有理会沈呈呈,而是目送着靳起离开,当靳起离开房间的时候,侯小飞还在盯着远处。
“姐姐,对不起,是我太冲动了,让您和您的妻子都……”
侯小飞不是那种黑白分明的人,他很清楚自己刚才的所作所为,说过的那些话,所带来的结果。
但是,很多事情,到了后来,你就会明白了。
“那我就不打扰你们了,你们好自为之吧……”
然而侯小飞现在的想法却是,事已至此,再和沈呈呈纠缠下去,对他和沈呈呈都没有好处。
沈呈呈还是不说话,她只是希望自己能安静下来,好好的考虑一下,跟靳起之间的事情,到底要怎么进行。
眼看着身边的男子也要离开,沈呈呈心里很不舒服,但又说不出是什么感觉。
周围的音乐声还在持续,大厅里的客人们都已经喝醉了,谁也不知道洗手间门口到底发生了什么。
然而,就在他们喝着酒,看着那两个人翩翩起舞的时候,一个男人忽然摔倒在地。
“哎,这家伙有病吧?”
“他是不是喝醉了?”
“哎呀,你看看那个男人,穿着这样的衣服,再看看他的发型,怎么看都不像是请来的。”
“女招待在哪里?来人,让服务生过来,将那个喝醉的男人带走。”
沈呈呈望着越来越多的人,从自己的胡思乱想中回过神来,却意外的看到了被众人议论的那个喝醉了的男人,正是侯小飞。
她很清楚,他根本就没有喝过酒,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沈呈呈一个箭步冲了上去,跪在了侯小飞的面前,用力的摇着他的肩膀,想要让他清醒过来,然而却无济于事。
“你好。”你赶紧起来啊!还好吗?”
沈呈呈扯着他的胳膊,扯着他的胳膊,扯着嗓子吼道。
可是当沈呈呈走到侯小飞身边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一种浓烈的酒气,这酒气并没有白酒的浓烈,但她能清楚的感觉出来。
沈呈呈定睛一看,这才注意到侯小飞的右手边有一瓶红酒,她接过酒瓶,看了一眼,里面空空如也!
他是不是喝了一杯红酒?
沈呈呈从来没有想过,这家伙不仅是个孩子,有些事情,更是连孩子都不如!
沈呈呈丢下侯小飞,掉头就往厕所里冲去。
就在众人疑惑不解的目光中,沈呈呈拿着一盆水,直接朝着侯小飞这边走了过去,在看到那一盆水之后,原本围在侯小飞身边的人都退开了。
沈呈呈拿着碗,迟疑了一下,还是一狠心,把这一大桶冷水全部倒在了侯小飞的头上。
好在厕所里的一桶冷水浇在了侯小飞的身上,让他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艰难地从昏迷中苏醒了过来,但他的眼神依旧迷离,似乎还带着几分醉意。
“找死吗?一饮而尽?”
沈呈呈见他醒来,松了一口气,她可不希望事情接二连三的发生,刚和靳起吵了一架,现在又出了一件案子。
“什么?这是什么地方?我——”
侯小飞舌头打结,语无伦次,看来短时间内是醒不了了。
沈呈呈在一旁焦急地想着,这个男人的身体到底有什么问题?这酒是不是有点醉了?
她刚刚还目送着他离开,这一眨眼的功夫,他就喝醉了?
这么一想,沈呈呈一脸怀疑地盯着倒在地上的醉酒男子。
那个人?难道是假酒?一定是这样!沈呈呈翻了个白眼,决定顺着她的意思走。
“你好。”你以这个样子回家,你的房子在哪里?要不要我给你?”
沈呈呈走到侯小飞旁边蹲下,一脸关心的询问。
“呃,鸿源公寓三楼202室。”
侯小飞眯起了眼睛,声音有些模糊,但话语中的意思很明显,没有任何错误。
沈呈呈越发的觉得,这家伙绝对是在诈酒!
然后,在大厅里所有客人的目光中,瘦弱的沈呈呈再次将那个大男子抱了起来,然后在所有人的目光中,两人从“客轮”上走了下来。
沈呈呈在滨河路上看见了侯小飞的黑色重型摩托车,本来她是想自己骑着摩托车带侯小飞回去的,可一想摩托车上没有后排座位,她还是打消了这个想法。
还好她没有这么做,否则的话,明天早上的报纸上,恐怕就是这个标题了。
大半夜的,一个女人开着一辆摩托车,还带着一具尸体和一具尸体。
沈呈呈将侯小飞搀扶起来,掏出手机一看,现在是半夜一点,因为凉州市的风俗习惯,街上根本就没有一辆出租车。
两个人都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我下了个 APP,好像是个出租车。”
侯小飞趴在沈呈呈的肩上,似睡非睡地说着话,但是沈呈呈还是能听见,他让她下载一款出租车软件。
第二天,天刚刚蒙蒙亮,高明华等人就把早餐做好了,正等着他们出去干活。李佳并没有动,因为她对这些食物并不感兴趣,那些食物都是用来喂养猪的,不到万不得已,她也不想让自己受苦。
带着几分不好意思,李佳开心地喝了一碗瘦肉粥,没有肉,她觉得很不舒服,需要补充营养。
李佳很在意自己的身体,但她更在意自己的身体,她不希望生病,到时候自己不舒服也就算了,怎么都不能去。
她是个保养得很好的女人,三十多岁的时候,从来没有打过点滴,虽然不能生育,但是身体却很好。
昨天晚上,她就想好了,趁着家里没人,天气也不冷,她决定去镇上转转,感受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
高家所在的村子离县城很近,步行也就一个多小时的路程,而且地处大路,并不是很好走,不会像其他村子那样,从这里到县城,至少要花上一天的时间。
外出虽是要推荐信,可李佳既不是出差,也不是住宿,也不是去其他县,不用队长的推荐信。
原主没有读过书,只是读了几个大字,却不认识。她长得还不错,村子里瞎子瞎子多了去了,这只是一个时代的事情,没人会嘲笑她。
均西县在江北省,她是知道的,经济条件比较好,在县城的西面,有一个煤矿,里面有不少的工作人员,薪水很高,福利也不错,是所有外国人都向往的地方,尤其是那些年轻男女,更是受欢迎。
通往县里的道路是一条泥路,不过还好,李佳并没有花费太大的力气。不过,看到这片荒芜的土地,她还是有些不适应。
“明华他娘,还有明华的母亲,你们在这里等着我。”
李佳听到身后有人在喊自己,但她并不知道那是在跟自己说话,等对方走到自己面前的时候,她才反应过来,自己口中的“明华他娘”竟然是自己。
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子,上身是一件蓝色的衬衣,下身是一条宽大的黑裤,脚上踩着一只旧鞋子,头发上还缠着一条布条,看起来很正常,并不像大多数人那样瘦弱。
李佳认识这个媒人,附近的人都想让她做媒,当初高明华跟高明军结婚,也是她撮合的,人品还算可以。
“喂,刘姐,怎么了?抱歉,我最近心情不好,所以没有注意,还请您不要介意!”李佳有些尴尬地说道。看样子她得习惯他的外号了,否则别人让她做什么她都不答应。
“我明白你的难处,怎么会怪你,你要去哪儿?”刘翠娘挥挥手,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李佳说道:“我得去镇上,将我们需要的东西都给买下来,免得到时候下大雪的时候,我也要回市里,免得到时候冻得慌。”
李佳总不能告诉他,她只是到镇上来了解一下价格,了解一下行情,否则将来她在“小淘淘”上购买了一些商品,却被告知镇上没有,那就太冒险了。
原主来了一趟镇上,却有很多没有去过的地方,自然要自己去看一看。
“我也要进城,这几天我让女儿攒了一些布匹,准备带回家过年。”
刘翠娘说这话的时候,颇有些自豪,自家三闺女是从城市来的,如今在县里的一家工厂上班,那可是相当体面,而且待遇还不错。
如果工厂有质量问题,可以让女人们优先采购,而不是布匹,作为母亲,她觉得自己很有面子。
“刘姐运气真好。”李佳随口夸赞了一声,她现在的工作还算可以,但是再过两年,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倒不是她瞧不起人,而是她觉得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
如果是以前,刘翠娘一定会夸赞李佳的运气不错,但现在却不能这么说,否则别人会觉得她在嘲讽她,作为一个媒人,能不得罪就不得罪,否则别人怎么可能相信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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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翠娘讪讪一笑,话锋一转:“明华的母亲,不是我多嘴,玉芬的母亲让我来找你,你的婚事,到底要不要定下来?”
李佳顿了顿,继续说道:“当然可以,不过李家到底是怎么想的?刘姐,你给我老实交代。”
高明华与高明军是孪生兄弟,他们的婚礼,也是同样的日子,同样是次年1月26号。虽说现在两个人都走了,按照现代社会的习俗,她也不需要再过几年,但毕竟是在一起,李佳也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因为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情。
刘翠娘说道:“李家人倒没有其他想法,只是想看看,如果婚礼不更改,他们会有更多的时间准备!”
“我明白,这几天的确挺急的,明华父母都离开不久。但也要双方都同意才行,如果双方都没有异议,那么这婚事就不用更改了,如果还有其他的意思,咱们也可以好好谈一谈!”
李佳也不想太过分,只是让双方好好谈一谈,她对这件事也不是很了解,而且这件事关系到两个孩子的未来,她觉得应该征求一下他们的同意。
她的父母刚刚去世,就算明年一月,也只有半年的身孕,现在让他们把自己的妻子接过来,这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刘翠娘点了点头,说道:“等我回来再说吧。
“谢谢刘姐,等我们结婚后,我一定送你一份大礼。”
刘翠娘一听,顿时乐开了花,她这么辛苦,就是为了给媒婆送点礼物,要是谈得好,以高家的财力,自然会给她准备一份礼物。
在她看来,李姑娘和周姑娘能入得高家人的眼,那都是上辈子修来的福分,自家有个女儿,她都不想再往外推了!
高家家大业大,家里也没有不长眼的亲人,所以他们的生活很好,很多人都在等着他们的新房。好在她的女儿有一个侄女,她打算让她嫁给高家的大儿子,这样才能更好的发展。
两个人一边走一边聊着天,李佳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她对韩森的印象并不是很好,尤其是在别人的身后,更是对韩森指指点点,这可不是什么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