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读窝

杂志

保存到桌面 | 繁体 | 手机版
传记回忆文学理论侦探推理惊悚悬疑诗歌戏曲杂文随笔小故事书评杂志
乐读窝 > 杂志 > 引子

引子

时间:2024-11-07 10:17:44

rr“要拆故乡了,这是个特殊时刻,是天堂村有史以来最大的事件,也许还是最后一件事情。”父亲说,这是“灭村的事”!“谁干谁绝子绝孙”!父亲在来信的最后补了一句,“你跟那个人说一说,让他马上停手。”

rr我明白,“拆故乡”这件事的始作俑者是叔叔——父亲信中的“那个人”就是叔叔温有方——叔叔为什么要拆掉故乡?为什么要将天堂村从平阳县行政版图上抹去?我们的故乡难道不是叔叔的故乡?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莫非官做大了,就可以无所顾忌肆意妄为吗?

rr时间老人捏死一只蚂蚁,蚂蚁有痛觉吗?

rr我渐渐在后退,天堂村已经有三百年历史,我们的生命只是搁在墙角的一只小蚂蚁,我能写谁?村庄就摆在眼前,没有多少人了。父亲嘲弄着自己的村子——“不是歪瓜就是裂枣”。我能写谁?写瞎眼的怀一公,写瘸子兴理叔,写聋子怀猛公吗?写我的救命恩人高兴叔和老尾叔吗?写年近百岁的奶奶和二爷爷吗?或者写一写呆子和疯子…天堂村对于我,其实就是一座博物馆,收藏的东西几乎一文不值——除了我的回忆。

rr这些年,父亲的眼力越来越差了,几乎成为半个瞎子,下下象棋还可以,拿笔不行——他本来就没读过什么书,原来倒做过生产队的记分员,后来到乡里上班,也是勉为其难,叫他写信更是强人所难,因此他的信都由老王代写。老王是个送信的,从小王送到老王,几十年风雨不改,也因此与父亲结下了深厚的情谊。退休前,父亲勉勉强强混到一个副乡长,如今,就在家乡侍弄那几亩田地,每个季节都会把沾着泥土的番薯或者萝卜,有时候甚至把几个大白菜一只老母鸡托人送到省城里来,他是一个不善言谈的人,奶奶曾对我说过,他想买一副老花镜,去了几次县城,摸了几次衣兜,还是没买成。我后来给他买了一副大号老花镜(他的脸颊宽大鼻梁高挺),他还是很少用,也许不习惯吧,这从来信还由老王代写即可看出。其实,在我的记忆里,父亲那有限的几个字还是写得甚有气魄的,至今我们的门板后还写着“东风吹,战鼓擂,这个世界究竟谁怕谁”,那就是他当生产队记分员时留下的,以前过年,父亲总是会自己拿毛笔抄写一副对联,什么“天增岁月人增寿春满人间福满门”“节日人人共乐江山处处皆春”“国强家富人寿花好月圆年丰”,等等,把春联贴上门框时,他的神色肃穆而庄重,他说那喜气。是的,喜气谁不喜欢?奶奶也会在过年那天用红纸剪出字样贴在窗口,不是福禄寿喜,而是一个大大的“盼”字,盼望的盼,盼归的盼,数十年不改,我们奇则奇之,却没有问,因为问了她也不会说。瞧,这一对母子真不愧一脉相传哪——门框上的对联风吹雨打,破旧了,换新了,没完没了。

rr老王是个好人,他写的信言辞一贯温和,波澜不惊,记流水账式的文字总是能让我生出无限感慨来。父亲曾经提过,其实不用他提我也知道,我当了兵,老王来收信或者送信,总是要跟父亲在院子里杀上几回车马炮,两人为了悔一步棋争得面红耳赤,他们在一起喝酒的时候也面红耳赤,现在他们的脸色归于灰暗。据奶奶说,父亲跟老王还下棋,三盘里,父亲一般都会输两盘。奶奶的意思我明白,父亲也老了。她却忘记了自己更加衰老。父亲承让的效果非常明显,老王总是在第一时间把信件送到父亲手里,也从来没有把信件送丢了。父亲真是越活越明白了。

rr这一次不一样。父亲的前一封信说到,村里只剩下不到50个人了。原来兴旺熙攘的天堂村越来越像一个筛子了,好像一下子走空了,晚上老厝的几个老人就是放个响屁也会让人抖一抖,新厝这边只有一条老狗虎子跟父亲做伴。父亲的来信很准时,两个月一次,都在月中发出,月底到我这里。可是这一次父亲在月初写信,并且“加了急”,看来真的有些急了。

rr村庄越来越空,人渐渐走远。我不得不相信这村庄也是会走的,人没了,村庄就空了,空出了无限孤寂来。我提笔给父亲回信,眼前白茫茫一片,一整晚,写来写去满张白纸都是两个字:天堂。这是以前所没有的,天堂是一座山,天堂也是一个村,即便那里有一个古烟墩,也早已没了狼烟,没了人烟。只有那条从天堂山下来的通天河仍然源源不息,据说,它通到落花乡,通到平阳县,也许还通到东海龙宫……

rr我决定回村看一看,已经有几年了,我都没有再踏上那片土地,天堂山、古烟墩、通天河、老琴岗子、老厝、新厝、三瓦堂、五个人……想必越发荒凉了。

rr父亲的信中提到了二爷爷和奶奶,二爷爷先前不是瘫痪了吗?孙女丁香照顾了几年,吃喝拉撒一手抓,半点不见起色,倒是丁香嫁出去后,由奶奶接手了几年,竟然渐渐活络过来,能够走到院子里了。家里人商量了,准备给两位老人举行一个仪式,让他们老来有个伴。这当然是好事。

rr这么多年来,我总是脚步虚浮,人在异乡的滋味那是尝透了。偶尔,父亲来城里看我,说起村里的事,或者书信往来,寄来寄去的都是一些文字,这次我有理由了,终于可以把自己给寄回家了。是的,回乡绝对是对游子的最好馈赠。

rr回乡之前,我把手头的采访任务都推辞了,回去吧,再不回去,我的故乡可要消失了。我还去了商场,买什么好呢?年关到了,总感觉要带些什么回去,二爷爷和奶奶都是至亲,他们的婚事,我是要有所表示的,他们都是旧时代过来的人,成亲简单,既没有鲜花,也没有掌声,恐怕连戒指也没有,我只见过奶奶的左中指上戴着一枚顶针,红铜的,已经磨得发亮,那是做针线活要箍的,对,就给两位老人一人买一枚戒指吧!

rr我还给父亲买了一个手机,这些年父亲跟我总是用信件联系,来来去去要一个月,节奏跟不上了。

rr父亲在信的最后不动声色地提到了小李,她以前住在我们隔壁,等到三十岁才结婚,上个月,一胎生了三个儿子,不过小李和丈夫在床头哭闹了三天才收了泪。那就给她的小孩买点东西吧,最后我买了几桶奶粉、几套红红绿绿的小衣服和一些时鲜水果,算是一点心意——这村庄越是空寂,人也愈发显得亲了。

rr我选择了一个不恰当的季节回家,我不应该在冬天回来的,万物萧条,看着都多出一份悲愁,我应该在春暖花开万物生长的时候,踏着青草嗅着花香,然后哼着小曲……可是我偏偏在冬天回来了。我在县城车站下车——所有的车站都差不多,明明人人都是陌生人,却又人声鼎沸,摩肩接踵。可是村里就不一样了,我的那些亲人们三年也说不了三句话。是的,我的村庄实在太安静了,像一个雷区,我必须蹑手蹑脚,生怕惊动了什么。


   

热门书籍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