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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现的山东邮政“军属邮件 /免费寄递”实寄封解析

时间:2024-11-07 07:17:38

图1

图22016年暑期,在海滨城市河北省秦皇岛有一场民间组织的红色收藏品交易大会,我的老朋友、河北石家庄一位儒雅的收藏家特意为我带来一枚渤海军区司令部公函实寄封。本文通过对新发现的这件加盖“军属邮件/免费寄递”戳记实寄封的解读,具体揭示了山东解放区邮政战时优待革命军人和军人家属通信的制度,同时缅怀渤海军区的光荣历史和马振华烈士。

1.新发现的“军属邮件/免费寄递”实寄封

这枚公函实寄封为竖式,用旧军用地图翻制,上端稍有撕缺,剩余最长部分17.2cm,宽6.8cm,毛笔书写名址,寄信人为“渤海军区司令部”,收信人为“振华县府负责同志”。封正面左上角加盖红色长方形花式边框的“军属邮件/免费寄递”戳记。封背面加盖一枚黑色中英文腰框式乐陵县日戳,时间是民国纪年的“三十六/一月十三”,即1947年1月13日,从时间和邮路方面分析,应当是中转日戳。封正面另有一枚蓝色三格式邮政日戳,地名不清,时间字钉为“47.1.17”,应当是1947年1月17日的简化,推断为落地戳记。难得的是此封附有原信,且保存完好,署名“渤海军区司令部二科元、十”,故推断寄信时间为1947年1月10日。

收到这枚前所未见的实寄封后,我把图样传给了对山东解放区邮政素有研究的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会士王景文先生。王老认为,这枚封的免费戳记在山东解放区邮政史料上有明确的记载,但从未见过实物。它的发现,填补了山东解放区邮政史和军邮史藏品的一个空白。

2.历史文献记载的依据和实物差异

查《华东战时交通通信史料汇编·山东卷》所载1946年6月24日《山东省邮政管理局通令》称:

由于国民党反动派在全国范围内到处向解放区发动进攻撕毁协议,因此,我山东解放区之正义的自卫战争已在进行中,兹为便利军事需要和优待军属起见,特规定部队邮件免费寄递,其办法如下:

一、军事机关之机要文件,一律按密件手续免资挂号寄递。

二、部队军事机关普通函件及军人信件一律按平信免资寄递。

三、除军事机关外,其他各机关之公文及工作人员之信件均按原规定办理,不得免资寄递。

四、军属信件要求按挂号手续办理时,除普通资费照免外,须付挂号费。

五、包裹不得免费寄递,应一律照章收费。

六、部队交寄邮件须在封面上加盖部队戳记。

七、邮政机关办理免资邮件时,应在封面的左上角加盖“军属邮件免资寄递”之邮戳……邮戳由各分局或办事处依式刻制,发给各局应用,其样式是:图3軍屬郵件免費寄遞

八、部队邮件一经收寄即应传递,任何局站人员,不得借口欠资而擅自积压退回。传递时要快、要稳、要准。

九、凡军事机关服务人员及部队战士皆称军属。

十、为配合主力作战临时脱离生产之民兵也得享受免资寄递邮件之待遇,但未脱离地方之民兵不得享受之。

特此通令希各地即遵照执行为要。又见1946年12月15日《山东省邮政管理局规定免资寄递优待范围的通令》如下:

查军邮免资之规定,本为便利前方部队之邮寄,至军区及部队建制之后方机关,防地比较安定,在邮政局站密布各地的现状下,邮寄实无困难,目前支援任务日益繁重,为保证报纸宣传品及一切邮寄文件之迅速传送,邮运开支颇为浩大,为过多减少邮政收入,则必然增加经费开支。今日明确规定,免资范围只限于作战部队,其余军区机关、后勤、卫生部门及医院、工厂、学校等均应照纳邮费。荣誉军人及军人家属、与党政军民各机关干部人员,同样享受邮寄平信半价之优待,均应照章纳资(平信一元),各地局站更须切实收取,不得私自通融。

结合这两则史料记载,可以确认山东解放区邮政确实实行“军属邮件免费寄递”制度,并有相应戳记。但是,对照史料,此封也有两个问题需要解决。

其一,“军属邮件/免费寄递”戳记图样。公开出版的史料上图例(并非戳样)为横式,直线边框,而此封上戳记为竖式,花式边框,四角饰以五星,与公开出版的史料并不完全相符。此戳古朴自然,油墨氧化已久,应该不是作假。笔者对比分析是,“军属邮件/免费寄递”戳记并非统一刻制,正如史料记载:“邮戳由各分局或办事处依式刻制,发给各局应用”,因此,在各分局或办事处刻制戳记时,出现变化,是可以理解的。至于竖式戳记还是横式戳记,笔者尚未见到史料原件,编辑史料成书时是否有所改变亦不得而知,而按照当时的书写和阅读习惯,多为从右至左、从上到下,此戳记符合历史习惯。

其二,“军属邮件/免费寄递”戳记的行用时间。1946年6月24日山东省邮政管理局通令,根据当时的条件限制,需要一个准备过程,不可能当日实行。问题是1946年12月15日《山东省邮政管理局规定免资寄递优待范围的通令》称:“今日明确规定,免资范围只限于作战部队,其余军区机关、后勤、卫生部门及医院、工厂、学校等均应照纳邮费。”那么,渤海军区司令部寄发公函,还能不能继续使用“军属邮件/免费寄递”的优待呢?笔者认为,战争年代除作战命令等紧急情况外,一般文件下发并不能做到十分及时,传达落实文件规定也要有个过程,就是邮政调整资费,一般也有几日作为过渡期。此枚渤海军区司令部公函实寄封内信件落款处写明是元月十日,据1946年12月15日《山东省邮政管理局规定免资寄递优待范围的通令》满打满算26天,且各邮局“军属邮件/免费寄递”戳记并不是收回作废,而仅仅是限制使用范围,收寄局面对当地最高军事机关交寄的公函,加盖免费戳记,是完全可以解释的。

这枚渤海军区司令部公函实寄封不仅对解放区邮政史、军邮史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涉及政治、军事、重要人物等多重历史信息,这些重要的历史信息也证明了这枚实寄封的真实与珍罕。

3.渤海军区的历史沿革渤海区是1944年2月由清河区与冀鲁边区正式合并建立的,是抗日战争后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重要根据地之一。它位于天津以南、胶济铁路以北,东临渤海,西枕津浦铁路,鼎盛时期全区面积5.4平方公里,人口1114万,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解放战争期间,渤海军区不仅坚持内线作战取得了胜利,而且为东北和华东两大战略区培育了多支野战部队,输送了大量后备兵员。抗日战争胜利后,为了贯彻执行党中央“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方针,山东分局和山东军区决定,渤海军区司令员杨国夫、副政委刘其人,率领渤海军区主力第7师及一个新编旅共6个团进军东北(1948年11月编入第43军,隶属第四野战军)。1945年10月,渤海军区根据山东军区决定,袁也烈任司令员,景晓村任政治委员。同时,对所属部队进行了整编,原辖6个军分区整编为4个军分区,军区领导机关驻地由广饶县北部迁到惠民县城。

1946年1月7日,新四军兼山东军区成立,渤海军区划归新四军兼山东军区建制。6月,全面内战爆发。8月10日,新四军兼山东军区决定,重建山东军区第7师,归渤海军区建制。11月组成渤海军区前方指挥部,同时组建山东军区第11师,归渤海军区建制。

1947年1月21日,华东军区成立,渤海军区划归华东军区建制。2月3日,华东野战军根据中央军委的批复,将渤海前线指挥部和渤海军区第7师、第11师合编,组建华东野战军第10纵队(1949年2月改称第28军),赴外线机动作战。5月,渤海军区组成新编第7师,8月组成新编第11师。9月30日,华东军区决定,以渤海军区新编第7师和新编第11师组建渤海纵队(1949年2月与淮海战役中起义的国民党军第59军混编为第33军),调归华东野战军山东兵团建制。后来又有新编第13师、渤海补充师等新组建部队补充到华东野战军。

1949年3月3日,重建山东军区,渤海军区归山东军区建制。4月16日,山东军区根据中央军委批复,将渤海军区所辖第1、第2、第3、第4军分区依次改称沧南、泺北、清河、垦利军分区。1952年8月,渤海军区撤销,所属军分区改归山东军区建制。

4.马振华烈士与振华县的命名马振华(1904-1940)出生在河北省盐山县后韩沙洲村的一个佃户家庭。1932年,马振华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春,马振华任中共津南特委特派员,化名李泽民,挑起货郎担,行走于学堂塾馆,以卖笔墨文具为掩护发展党的组织,积极开展地下工作。七七事变后,中共津南特委与鲁北地委合并为中共冀鲁边区工作委员会,于文斌任书记,马振华任组织委员。他们发动群众组建抗日武装——华北民众抗日救国军,马振华兼任政治部主任。华北民众抗日救国军改编为冀鲁边区抗日游击队,马振华担任政治处主任。1939年7月,马振华调任中共津南地委书记。1940年9月11日晚,马振华来到宁津县,在县委书记张维明陪同下深入柴胡店区检查指导工作,当晚在薛庄村召开会议到次日凌晨,被敌探侦知。敌人纠集了柴胡店、黑魏、大柳、杜集、宁津县城等五个据点日伪军四百余人,趁夜包围了薛庄,马振华临危不惧果断指挥突围,与敌发生激战,因敌众我寡,马振华、张维明等12人壮烈牺牲。

1941年6月,冀鲁边区一专员公署(一说冀南区第六督察专员公署)决定,以小店至大柳的公路为界将原宁津县一分为二,公路以东为振华县(为纪念马振华烈士),公路以西继续称宁津县。1943年3月,冀鲁边区一专员公署决定,恢复原宁津县建制,改称振华县。1944年初,冀鲁边区与清河区合并,成立渤海区,振华县隶属渤海一专区。1949年5月,振华县复名宁津县。今宁津县城有一条振华大街,也是为了缅怀这位革命英烈而命名。2014年9月1日,马振华被列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公布的第一批著名抗日英烈名录。

参考文献

1.《华东战时交通通信史料汇编·山东卷》,人民邮电出版社,1997年8月第1版2.《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的70个军》,张明金、赵功德编著,解放军文艺出版社,2006年8月第3版

3.《宁津县志》,山东省宁津县志编制委员会编,齐鲁书社,1992年6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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