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王家葵
“本草”是药物书的专名,这一词汇最早见于《汉书·游侠传》,说楼护“少随父为医长安,出入贵戚家,护诵医经、本草、方术数十万言”。楼护活动在西汉末年,在此之前,《史记·仓公列传》提到汉初公乘阳庆以医学著作传授淳于意,其中有《药论》一书,应该也是本草之类。
可令人费解的是,在《汉书·艺文志》中,被视为“生生之具”的方伎,下辖有医经、经方、房中、神仙四类,共计三十六家、八六八卷,竟然没有一部与药物学稍微沾边。但“经方类解题”说:“本草石之寒温,量疾病之浅深,假药味之滋,因气感之宜,辩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齐,以通闭解结,反之于平。”这几句话则切中药物治疗的本质,与《黄帝内经·素问》“治寒以热,治热以寒”的治则一脉相承,直到今天也被中医奉为圭臬。所谓“本草石之寒温”,即利用草木金石药物寒热药性的意思,“本草”一词或许即由此而来。
《神农本草经》只是汉代流传的若干种本草著作之一,因为冠以“神农”,所以前代学者大多相信其为先秦古书。《太平御览》卷七二一引《帝王世纪》云:“炎帝神农氏长于江水,始教天下耕种五谷而食之,以省杀生。尝味草木,宣药疗疾,以救夭伤之命,百姓日用而不知。著本草四卷。”陶弘景编撰《本草经集注》,对此更是深信不疑,他说:“旧说皆称神农本经,余以为信然。”但陶弘景也注意到,《神农本草经》(为行文简便计,此后如非特别原因,皆省称为《本草经》)所记药物产地多为汉代建置,他辩解说:“所出郡县,乃后汉时制,疑仲景、元化等所记。”意思是说,这些郡县地名乃汉末张仲景、华佗添附,并非原有。晚近研究者对陶弘景的意见半信半疑,于是将《本草经》的成书年代径直确定为东汉晚期。
其实,《本草经》中的药名、地名,乃至药物功效之细节,都流露出鲜明的时代特征。
《本草经》中赤箭、徐长卿都有别名“鬼督邮”,独活则别名“护羌使者”。考“督邮”为汉代新设职官,时间约在文帝以后,说见《通典·职官十五》。另据《汉书》,武帝平定西羌以后,始置“护羌校尉”,专司西羌事务。“护羌使者”当即护羌校尉之使者①,如《汉书·赵充国传》云:“初,置金城属国以处降羌,诏举可护羌校尉者。”《水经注》云:“(湟水)东入,径戎峡口,右合羌水。水出西南山下,径护羌城东,故护羌校尉治。”这些地方确实也是植物独活的出产地。
《本草经》有六种芝草,青芝、赤芝、黄芝、白芝、黑芝、紫芝。前五种显然对应五行,所以《本草经》说:“青芝,味酸,补肝气,生太山。赤芝,味苦,益心气,生霍山。黄芝,味甘,益脾气,生嵩山。白芝,味辛,益肺气,生华山。黑芝,味咸,益肾气,生常山。”不难看出,文字涉及的五色、五味、五脏、五岳皆与五行一一对应。不仅如此,经文还说:“青芝,主仁恕;赤芝,增智慧;黄芝,忠信和乐;白芝,主勇悍;黑芝,聪察。”这里竟然还隐含着与五行对应的“仁、智、信、义、礼”,即汉儒常说的“五性”。
更有意思的是,五色芝以外,还有紫芝,因为别出于五行之外,《本草经》记其产地“生高夏山谷”。五色芝对应五行分生五岳,显然出于附会,而紫芝的产地,博雅如陶弘景也觉得费解,他在《本草经集注》中推测说:“按郡县无高夏名,恐是山名尔。”
今考“高夏”既不是郡县名,也不是山名,很可能是《本草经》作者臆造的地名。《淮南子·俶真训》云:“巫山之上,顺风纵火,膏夏、紫芝与萧、艾俱死。”据高诱注:“巫山在南郡。膏夏,大木也,其理密白如膏,故曰膏夏。紫芝,皆喻贤智也。萧、艾,贱草,皆喻不肖。”由此知“膏夏”本为美木之名,与紫芝并喻君子;萧与艾为杂草,比喻小人。膏夏、紫芝与萧、艾同生于“巫山”之上,当大火烧来,君子小人俱死,含有玉石俱焚之意。因为这句话已有地点状语“巫山”,故“膏夏”绝无可能是地名,高诱训作“大木”为正确。由此推测,《本草经》作者按照五行为五色芝“分配”了五岳产地之后,紫芝找不到更合适的产地,乃根据《淮南子》“膏夏紫芝”之说,向壁虚构了一个“高夏山谷”。由此证明,《本草经》应该成于《淮南子》成书之后。
仔细研究《本草经》中涉及的地名①,建置年代最晚者是“木香、犀角、彼子”条提到的“生永昌山谷”。据《后汉书·明帝纪》云:“永平十二年春正月,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内属,于是置永昌郡,罢益州西部都尉。”其中犀角生永昌山谷,还可以举《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六年(94)永昌徼外夷遣使献犀牛”为佐证。永平十二年即公元69年,这应该是《本草经》成书时间的上限。再取《本草经》所载药物功效与《武威医简》进行比较,可以看出二者间高度统一。
①在《本草经》中,独活又名羌活,所谓羌活,当是羌地出产的独活之意。有意思的是,《本草经》中,独活别名“护羌使者”,这应该是指汉王朝设置的“护羌校尉”的使者;而《名医别录》记其别名为“胡王使者”,则又站在羌地少数民族的立场了。护羌使者与胡王使者的身份转化,或许还隐含中央控制力的消长。但不论如何,见于《本草经》的“护羌使者”这一名称,确实是汉代边疆文化的缩影。
由此看来,《本草经》与《武威医简》一样,都是东汉早期的作品。
在篇章结构上,《本草经》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序例”,类似于现代药学著作之总论,涉及药材学、调剂学、药物治疗学等多个方面,遵用至今的重要药性理论,如四气、五味、毒性及方剂的君臣佐使、七情配伍,皆由《本草经》奠定。另一部分则是药物各论,三百六十五种药物被分为上中下三品。《本草经》说:“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本上经。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主养性以应人,无毒有毒,斟酌其宜。欲遏病补虚羸者,本中经。下药一百二十五种为佐使,主治病以应地,多毒,不可久服。欲除寒热邪气,破积聚愈疾者,本下经。”②种按照药物“善恶”区分品秩的观念,显然源于汉代天人感应说,由此确定上品药养命为君,中品药养性为臣,下品药治病为佐使,不免僵化。但书中记载药物的作用,如大黄泻下、常山治疟、麻黄平喘等,也真实可信。不特如此,《本草经》对药物神经精神系统毒理表现记载颇详,如云:“麻蔶,多食令人见鬼狂走。”麻蔶应是大麻CannabissativaL.的雌花,含大麻酚(cannabinols),有强烈的致幻作用。据介绍,四氢大麻酚(THC)服用20mg以上,即可令人产生妄想和幻觉,闭目时发生幻视,看到颜色可出现闪光。所谓“令人见鬼”,正是吸食大麻过量的中毒表现。《本草经》又云:“莨菪子,使人健行见鬼,多食令人狂走。”这一作用则与茄科植物所含阿托品类生物碱如阿托品(atropine)、东莨菪碱(scopolamine)过量中毒的中枢反应有关。
①《本草经》记载的药物产地,在传写过程中,被混入《名医别录》中,但仍可以通过《太平御览》等文献为佐证,钩沉辑录出来。
②附带一说,《本草经》在后世或被著录为三卷,或被著录为四卷,卷帙差异主要在于本书序例部分是否独算作一卷,至于上中下三品为三卷,则没有争议。
汉代崇尚服食,如王充虽然认识到凭藉药物“延年度世,世无其效”,但也承认“夫服食药物,轻身益气,颇有其验”(《论衡·道虚》)。通观《本草经》,并不像一本纯然的医药书,更接近一部“服食指南”,书中许多文字都与服食有关。《抱朴子内篇·仙药》引《神农四经》云:“上药令人身安命延,升为天神,遨游上下,使役万灵,体生毛羽,行厨立至。”又曰:“五芝及饵丹砂、玉札、曾青、雄黄、雌黄、云母、太乙禹馀粮,各可单服之,皆令人飞行长生。”《本草经》三百六十五种药物中,有一百五十馀种提到“令人轻身不老”,其中十馀种还特别强调“久服耐寒暑,不饥,轻身,飞行千里,神仙”(“太乙禹馀粮”条),“久服增寿,神仙”(“石胆”条)。
服食技术主要由神仙方士掌握,故当时的“本草家”其实也是方士者流①。《本草经》不仅记载服食,还保留有许多神奇法术。如太乙禹馀粮服后能令人“飞行千里”;服用泽泻“能行水上”;羖羊角“入山烧之,辟虎狼”;雄黄“胜五兵”;蟹“以败漆烧之致鼠”;梓白皮“饲猪肥大易养三倍”等。
炼丹是汉代神仙方士的重要活动之一。汉武帝时有李少君祠灶致物,化丹砂为黄金,事见《史记·封禅书》。同时代的淮南王刘安亦以“言神仙黄白之术”为能事(参《汉书·淮南王传》),著有《枕中鸿宝》,“言神仙使鬼物为金之术,及邹衍重道延命方”。这恐怕是最早见于记载的外丹书。至东汉中后期,有魏伯阳撰《周易参同契》,更是丹经集大成之作。
《本草经》也能看到炼丹术的影子。如空青“能化铜铁铅锡作金”;石胆“能化铁为铜成金银”;石流黄“能化金银铜铁奇物”;铅丹“炼化还成九光”。
特别可以注意的是,《本草经》说丹砂“能化为汞”,又说水银“熔化还复为丹”。这在表面上是谈论炼丹术中丹砂(HgS)与水银(Hg)之间的转化,其实则关涉神仙家实现“长生不死”的基本逻辑。针对俗人的想法,人由少壮而老死,单向不可逆,即《论衡·道虚》所说的“万物变化,无复还者”。神仙家喜欢举水银与丹砂互变的例子作为答辩,如《抱朴子内篇·金丹》云:“丹砂烧之成水银,积变又还成丹砂。”此即所谓“还丹”,也构成服食金石药物的理论基础。所以《抱朴子内篇》引《龟甲文》说:“我命在我不在天,还丹成金亿万年。”
①所以《汉书·郊祀志》记,成帝时罢诸祀,遂令“候神方士使者副佐、本草待诏七十馀人皆归家”。所谓本草待诏,颜师古注:“谓以方药而待诏者。”本草待诏与候神方士使者副佐等同进退,其方士身份也明。
《本草经》亡佚于宋,其主要内容通过陶弘景《本草经集注》、唐代《新修本草》尤其是宋代唐慎微的《证类本草》保存下来。南宋以来,王炎、卢复、孙星衍、顾观光、黄奭、姜国伊、王闿运、刘复、曹元宇、尚志钧、王筠默、马继兴以及日本江户医家森立之等都有辑复本,其中以孙星衍辑本、森立之辑本最为精审。
关于《本草经》黄奭辑本,还有一段公案。黄辑本刊于同治四年(1865),为《黄氏逸书考》之一,检其内容,则与嘉庆四年(1799)孙星衍、孙冯翼合辑本完全相同,故杨守敬在《日本访书记》卷九中指责黄奭“不应没孙氏名而直署己作”,范行准在影印森立之辑本跋语中更明确说:“二孙辑本即被当时富商黄奭所窃,删去叙录,辑入《黄氏逸书考》中。”
孙本、黄本俱在,剽窃之说可成定谳,但仍有一点小小的疑问。黄奭是江藩的弟子,《清史列传》赞其“专精汉学”,阮元亦称其“勤博”;黄毕生致力于辑佚古书,刊入《黄氏逸书考》者即有二百八十馀种之多,其中纬书部分之《通纬》,功力尤为深厚。对经学家而言,医书的分量要轻薄得多,而且《本草经》的辑录难度甚低,哪怕仅仅以《证类本草》为蓝本,摘抄其中的白字经文,也可以初具规模——事实上,稍晚问世的王闿运辑本即是如此——更何况孙辑本流传甚广,孙星衍名气又大,公然剽掠,未免得不偿失。另考《黄氏逸书考》的流传经过,黄奭辑佚著作虽在生前已经镂版,但遭遇太平天国动乱,版片有所散佚,几经曲折,最后经王鉴、秦更年之手,辑补校雠、整理补刊,改名为《黄氏逸书考》重印流通①。我推测,或许存在这样的情况,黄奭生前确实辑有一部《本草经》,版片在兵燹中毁损,而篇目尚存,续刊者为了保持丛书的完整性,遂以孙星衍辑本配补,竟因此令黄奭蒙上不白之冤。
①黄奭辑佚丛书,书名变更多次,其间的曲折,研究者说法不一,此处采用冀叔英先生的意见。见冀叔英《黄奭对辑佚工作的贡献》,《国家图书馆学刊》199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