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姚天麟
我国邮政储金的史料中有“1936年10月,试办儿童储金业务”的记载。贵刊2015年第10期《邮政储金簿与储金业务》一文之附图“邮政储金汇业局储金簿”簿底印出宣传内容,介绍“儿童储金,轻而易举。家长应设法奖励儿童储蓄,养成幼年节俭美德,儿童储金,可助君完成上项计划,因儿童储金实为儿童储蓄最善之方法也”。
为了解这段历史,我查找了一些旧藏,发现了一份1936年10月邮政储金汇业局储金处印制的储金宣传单第二号—儿童储金。
我国邮政局创办于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创办之时就开办汇兑业务,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又开始办理储金业务。1919年,政府颁布《邮政储金条例》,又公布《邮政总局经理邮政储金章程》。同年7月,邮政总局内设立储金课,开始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汉口、安庆、太原、开封、济南、南昌和杭州等11个城市邮局试办储金业务,逐步发展到由各地邮局办理。当时经营方针是:“人嫌细微,我宁繁琐,不争大利,但求稳妥。”开办的邮政储金业务,主要是吸收公教人员的小额存款和团体存款,鼓励不富裕的国民,特别是学生小额储蓄,培养勤俭节约的风尚。所经营的业务,初期仅有存簿储金一种。1930年,增办定期储金、支票活期储金、邮票储金。1931年6月29日,当时政府颁布的《邮政储金法》,将业务定为存簿储金,支票储金、定期储金及划拨储金四种。1935年3月,公布了《邮政储金汇业局组织法》,据此将邮政储金汇业总局改组为邮政储金汇业局,并重新划归邮政总局管理。1936年10月1日,开始试办儿童储金。
儿童储金开办之初,是一种积零钱为整的存款方式,规定年龄未满20岁,以存簿储金为限。“存簿”类似今天的“活期”,是中华邮政基本的储金种类。在儿童储金(含小额存款)时,最少存1元,不满1元的,可购五分或一角储金邮票粘贴于邮局特备之印有20个方格的“邮政储金券”上,并盖销邮票。待满1元时才登记于储金簿内(即存簿储金)。存单加盖“儿童储金”字样。每户每月存储不超过20元,累计总额不超过200元,每月支取不超过两次。邮局还特地准备储蓄袋,分赠各校学生,或放置在柜台上,供储户索取。
为了宣传这一试办的业务,当年邮政储金汇业局储金处即印制了第二号—儿童储金的题为《能俭约者不求人》的传单,此传单右上方绘有一幅漫画,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穷人,正卑躬屈膝向一戴着瓜皮帽、叼着雪茄、挺着大肚皮、拄着文明棍的富有者求怜,宣传俯首求怜可耻,俭约储蓄可行,邮政儿童储金,所给利息优厚,早存可得利益。
儿童储金传单(如图)全文如下:
能俭约者不求人
求人是多么可耻的一件事情,向人家俯首求怜,所求的即使能受人家怜悯予以帮助,而已经先失却了自己的威风,何况有时还会受人家白眼呢!但是怎样才可以用不着求人呢?曾国藩说过“能俭约者不求人”,因为俭约有两种好处:第一,要是俭约,便不会有奢侈的生活;第二,要是俭约,便能有余钱储蓄,你想一个生活不奢侈而有储蓄的人,还用得着求人吗?
现在的社会经济恐慌已达极点,谋事的人多,而给予谋事人的职位太少。每年整千整万的毕业生打算在社会谋一个小小位置,全都找不到,你想前途是多么可虑!诸位在求学的时候,固然须一方面刻苦用工,好得优越的技能,预备将来应付这种环境,但是另—方面也要趁着承受父兄余荫的时光,力事俭约,赶快读书,以备将来的不时之需,而不致于求人。
邮政储金汇业局,便是承办各位存款最稳妥的机关。现在更创办儿童储金,所给利息,较普通存簿储金为优厚,特订周息五厘,以优待学生。奉劝诸位,早些下个决心存储,因为早一些存储,便可早一些得到储蓄的利益。
邮政储金汇业局储金处制
储金传单第二号(儿童储金)
这份传单在漫画下面注有作者“仲”字和年份“36”字样,注明此传单的印发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