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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重生

时间:2024-11-07 09:47:36

——《旧约全书·约伯记》第七章、第九章

他们用手指拎我,他们说:“你哭啊!哭啊!你为什么不哭?你不知道痛吗?你不知道人痛的时候是要哭的吗?”

我张开了嘴,我觉得我已经哭了,因为我感到痛,难以忍受的痛。

“你到底哭不哭?我看你今天哭不哭!你这个哑巴!”

他们更狠地拎我,疼痛使我剧烈的“号叫”起来,可是,他们还是骂我:

“哑巴!你这个不会出声的哑巴!你这个不会哭的哑巴!”他们狠狠地咒我,终于放开拎我的手。

“连疼都不会哭!是哑巴也会号两声啊,哑巴不也能发出点呜呜的声音吗?你怎么就一点声音都发不出呢?”

这样的场景发生多少次了?从小到大,我总是被各种各样的人拎着,掐着,身上时常青一块紫一块。这些掐我的人,有比我大的,也有比我小的,有男的,也有女的。有时,这些人中就有我的父母,我的爷爷奶奶。

奶奶恨铁不成钢地说:“重生啊重生,你是鱼托生吗?你怎么就发不出声音呢?”

爷爷生气地叫道:“有的鱼还会叫呢!还能弄出点水声呢!他简直就是一条蚂蟥,听得见水响,弄不出水声。”

我是一条蚂蟥吗?蚂蟥吸人的血,可我吸了谁的血呢?不就因为我的嗓子里发不出声音吗?爷爷竟然这样咒骂我。他一定是恨我,才这样骂我。可这都是我的错吗?就像有人家生出了没有屁眼的孩子,我们家生出了没有声音的我,那是祖上没有积德。

我以为我是发出了声音的。有时候,我明明听见自己哭了,可为什么别人却说听不见呢?很多次,我在梦里醒来,我听见自己在哭,那哭声悲伤,凄凉,有时简直就是号啕。那号啕声那么清晰地响在我的耳旁,我的心里,就像我平常所听到的那些哭声一样响亮。

可是,没有人向我证明这一点。从来没有人对我说:“重生,你能发出声音了!”

我多么希望有人对我说这句话!我不相信自己是个发不出声音的人。可是,他们不相信我,他们总是说:“重生,你这个哑巴!”

哑巴,他们肆无忌惮地这样叫我,并不觉得这是在骂我。

最可恶的是,他们还用他们的声音伤害我,侮辱我。十四年来,我就生活在这种伤害与侮辱之中。他们不仅无视我的声音,还无视我的耳朵,他们明明知道我听得见,却故意当着我的面说些难听的话。有时候,我实在愤怒不过,就会弯腰拾起一块土疙瘩,向说我的人砸去,他们这才醒悟。于是,他们便一边躲,一边哈哈笑着,说:“你们忘了,重生是听得见的?”

“对呀,他是听得见的,我怎么忘了呢?”

“是啊,他可真是个奇怪的哑巴,别的哑巴是听不见的,他却听得见!”

“嘿嘿,以后说这些可不能当着重生的面。”

“说着说着就忘了呗,这个死重生!他又不会出声,谁想到他就在旁边?”

……

他们一唱一和,说着,笑着,看一眼我,并无恶意。他们也许并非有意,只是为了从我这里找点乐子。可他们不知道,他们是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的。他们明白,不管他们怎么说我,我都是不会张开嘴来骂的,尽管我已在心里狠狠地骂过了,可谁让我发不出声音呢?

但是,只要我的父母在场,他们就不敢如此放肆。我的母亲会跳起来骂,她会把手指头伸到说歹话的人的鼻根下:“老娘锁男人怎么了?老娘不仅要锁自己男人,还要锁你的爹,锁你的祖宗,锁你的祖宗十八代!”

她就这么骂着,一直骂到人家的祖宗十八代,骂得人家噤若寒蝉,骂得自己唾沫横飞。横飞的唾沫溅到人脸上,庄稼上或田畴里。有时候,她骂着骂着,就抽起了筋,白眼一翻,脸就歪了过去,吓得大伙赶紧去扶她。

她真有本事!她急起来,简直像一条疯狗,见人就咬,谁敢不怕她?再说,她动不动就能抽过去,谁也不想惹她抽过去,万一出了什么事,谁担当得起?弄不好出了人命,那可不就成杀人犯了?

其实,人们并不是真怕她,只是让着她。换成别的女人,队里的男人早冲上去抽她的嘴巴了,可他们不敢抽我妈的嘴巴。连我爹也不敢。这一点,我母亲深深地知道。

所以,几乎每一次,我母亲都是面带胜利的微笑,打败那些爱嚼舌根的人。

可生活在平原上的人就是贱,嘴巴贱。他们就爱嚼两口。我母亲越骂,他们越爱嚼。悄悄地嚼,背着我母亲嚼。只要我母亲不在场,他们就总要想办法挑起一个话题来,再由这个话题引开去,就能说到与我家有关的人,有关的事。

有时,我母亲故意躲开一会儿,然后又突然出现,让说的人一下子来不及收住话题。于是,我母亲就像吃了兴奋药,猛冲过去,无比激情地叫骂起来。被骂的人不以为然,忍气吞声地退居一旁,任我母亲叫骂,直到她口干舌燥,精疲力尽,骂不下去为止。

就像猫戏老鼠,他们互相戏弄着,从中感受到无穷的快感和乐趣。

倒是我父亲并不把这些话把当回事。他们当着他的面嘲笑他:“重生爹,新婚那天,你婆娘把你锁住了,你当时怕不怕?”

我父亲就笑,笑着骂:“妈的个×,你回去找你婆娘锁一下不就晓得了?”

“你不怕,那你为么事要喊人把你俩抬到医院去?”问的人得意地笑着。

我父亲再笑笑,再骂:“妈的个×,让你们开开眼界呗,不然,你们哪晓得眼红?”

问的人便讪讪地笑,反被我父亲讨了便宜。

从我父母那里讨不到便宜,他们就从我这里讨便宜。

他们说:“重生,你爹明明拿地主婆的镜子照了你的屁股,你恁还是不会哭呢?”

我不理他们。

“你不会出声,不是在你妈肚子里被锁坏了神经吧?”

我愤怒地看着他们,还是不理他们。

“狗日的,这么看着我,想吃我啊?”

我说,老子就吃了你!可我张了张嘴,还是只有沉默。除了沉默,我没有别的办法。我想发出声音,可我的喉咙不争气。我以为我发出了声音,可人们却无动于衷。

我想喊,我想骂,我想哭,我还想大吼大叫,对着天空大笑。

可我办不到。所有这一切,我都只能在内心里完成。天啊,我怎样才能让人听见我的声音,听见我说的话呢?

有那么一天,我突然听到了天使的笑声。

她来了,那个长了翅膀的天使!

知青点解散后,知青们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时候了。

有时候,徐晓雯站在重生家的锅台边炒菜,还会下意识地去灶台边搜寻——坐在那里的是重生,是那个能听却不能说的孩子。这时,她才意识到,那个坐在灶前为她往灶膛里加柴的人,不再可能是张敬之了。

那种集体户的日子已经成为过去了。那时,每当轮到徐晓雯值周炒菜,张敬之就会坐在灶前给她烧火。知青们有时和他们开玩笑:爹爹烧火,婆婆炒菜。这说法是从杜鹃鸟的叫声中来的,不知从何年何月开始,平原上就流行着这样的童谣:豌豆八果,爹爹烧火,婆婆炒菜,炒出尿来。这是模仿杜鹃鸟的叫声编出来的,纯粹是给爱哭的小孩子逗开心的。每年春天蚕豆花开时,平原上的杜鹃鸟发出婉转的啼叫,孩子们的嘴里就会下意识地念起这个童谣。

她喜欢张敬之脸上透出的专注坚毅的表情,有股子横劲,符合他的个性。当他往灶膛里加柴火时,灶膛里的火光映着他的脸,那种“横”劲就会逼真地呈现出来,好像他在灶里捣鼓的不是柴火,而是他的敌人。几十年后,人们把这样的表情叫作“酷”。老实说,张敬之不算英俊,眼睛小且不说,还长着一张并不温情的阔嘴。五官虽不算难看,也绝对称不上好看。但他的眼神里总有一种奇特的东西,他盯着你看时,你会感觉到一种逼人的热力,即使他的眼神迅速地移开,那种热力也会持续地留在你的脸上,就好像烤过炭火留下的余温。

难怪林红缨说她就喜欢他那双眼睛,说她以前每次看见它,都有种被电击的感觉。徐晓雯想。这也许只是一种夸张的描述,但林红缨对张敬之眼神的描述是准确的。

徐晓雯一直记得他们来插队的头一个冬天,她头一次和张敬之这样守在锅台前,一个往锅里加菜,一个往灶膛里加柴,那时他们还没有恋爱,相对无言,偶尔注视一下彼此。那时,她还没有勇气去接受他,尽管她内心里十分渴望。

那时,她最大的盼望就是轮值她炒菜。因为只要她炒菜,张敬之就会一声不响地坐在灶台边,什么也不说,只是往灶膛里加柴。有几次加过了头,害得徐晓雯把菜都炒煳了。她不得不红着脸提醒他。事实上,张敬之和知青点上所有的知青都谈笑风生,唯独不怎么和她说话——这几乎是那个年代所有的少男少女表达爱情的方式。只有在自己爱的人面前,才会有这种矜持感。

有时候,徐晓雯故意代人值日,就是为了让他坐在灶前注视她。这成了他们之间的一种默契:只要是她炒菜,他一定会坐在灶前烧火。透过菜锅里飘出的袅袅热气,她悄悄地注视着他的脸,他呢,则勇敢地迎接着这种注视,并在那一刻释放出比灶膛里的火焰还要炽热的光。徐晓雯便故意掩饰自己,力图做出一种冷若冰霜的表情,但她握着锅铲的指尖却在颤动。他看出了她的慌乱,故意抿着嘴,得意地偷笑。她心里生气,假装把注意力放在锅里的菜上,却常常把青菜都炒煳了。他们沉迷在这种目光的游戏中,直到有一天他们都不能再忍受下去——他拉起她的手,她顺从地偎进他的怀里。

这就是那个时代的爱情,感情的铺垫漫长,含蓄,却意味无穷。

有时候,徐晓雯也会感觉到另一双眼睛的存在,它们总是躲在一头漆黑的浓发下,躲在一双剑眉的暗影中,显出某种刻意的宁静。事实上,它们是沉郁的,胆怯的。她不喜欢这双眼睛。它们像湖水一样深不可测。她不明白杨柳为什么会有这样一双眼睛,这让她常常想起陀思妥耶夫斯基那部著名的小说标题:《被侮辱与被损害的》。这眼神让她感到不安,感到一种月光般的阴柔与清冷。每当她的目光不小心碰上它时,它就会立即闪开,它似乎更愿意选择一种逃避的姿态。但徐晓雯总感到它的如影随形,让她想起那些阴霾笼罩的日子。

她怕冷一般地渴求着阳光,喜欢那些像阳光一样明朗的人和事。是的,它们能驱赶走她内心的孤单。从小,她就渴望一间能照得见阳光的屋子,遗憾的是她居住的房间总是在阴面。

现在,她在重生家终于有了一间可以照得见阳光的屋子——得知她怕冷,他们把家里朝阳的那间屋子给了北京来的知青女伢子。每天早上醒来,徐晓雯坐在床上就可以看见温暖的阳光,看见窗外的原野。有时,阳光像白霜一样铺展在屋外的菜地上,感觉它比月光还要晴朗和宁静。有时,夜晚看上去比白天还要亮,月光铺在原野上,菜地里发出一片白亮亮的光,给人的感觉反而像是白天。

平原因为它的博大和广阔,常常让她出现某种时间上的停顿与迷离。

每天收工后,徐晓雯在这间屋子里教重生认字,每天五个,有时还要多一些。重生是一个多么聪明的孩子!这半年里,她就在这间小屋里,教他学会了八百多个汉字。他已经会用文字与她做简单的交流了。他已经知道怎样用文字来哭,用文字来笑了,他学会了写日记。一开始,他会害羞地将他的日记给她看,后来,他就不肯给她看了,他有了自己的秘密。她想,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不愿让人知晓的秘密。守住秘密,就是守住内心,守住和上帝的契约。那就让他悄悄守着吧,她不会去做无知的探寻。但她知道,以这样的速度教下去,要不了多久,重生就会成为队里识字最多的孩子。

每一次,总是她先读出一个字,然后便在纸上写给他看,再让他照着样子写。刚开始他学得有点困难,她不得不像教幼稚园的孩子一样,先从笔画教起。认识笔画后,他很快就能写字了,而且写得比她的字还要工整。毕竟十四岁了,重生的悟性很强,加上他能听,只是读不出,所以学起来特别快。

教了一段时间后,重生就能一天学五六个字了。只要是他学过,写过的字,无论隔多少天,他都不会忘记。教重生识字,基本上靠听写。

重生的父母做梦也没有想到,他们的哑巴儿子有一天会识字,而且会识这么多的字。有好多连他父亲不识也不会写的字,他都能识能写。重生的一个妹妹和弟弟也都上小学了,可他们谁也没有哥哥识的字多。

重生的父母感动了。他妈妈几次对徐晓雯哭道:“小徐啊,是你救了重生啊,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你的大恩大德!”有一次,这位母亲竟对她跪下来,把徐晓雯吓住了。她无以为计,只好相向而跪,与队里这个有名的泼妇抱在一起哭泣。

那一刻,她体会到了一个母亲的心碎,一个母亲的心疼。这母亲的心碎与心疼,也同样令她心碎与心疼。

重生能识字和写字的事,很快成了队里的新传说。当这样的传说进入重生沉默的耳朵里时,他脸上的表情是幸福的,就像听到了上天的福音。看得出来,感到幸福的不止是重生,还有重生的父母和亲人。他们每个人的脸上都透着一种骄傲。是的,他们家的哑巴也会识字和写字了,而且识得比谁家的孩子都多。

从那以后,人们再也没有看到重生的母亲在田埂上耍泼。谁能想到,一个跳着脚,指着别人的鼻子叫骂的泼妇,竟也突然变得文质彬彬了,见到谁都客气起来。可以想见,她心里深藏着一个母亲对儿子多么苦涩的爱。徐晓雯不明白,连最原始的村妇,尚且懂得对文字的敬畏,可这世上为什么总有人要毁灭这种与生俱来的敬畏呢?她知道,对于一个不能发声的人,文字便是他唯一的救赎。所幸,重生获得了这种救赎。

徐晓雯越来越喜欢这样的生活。

就像一颗被风吹来的种子,悄悄地落在这苦难的平原上,徐晓雯觉得自己就像是落在了母亲深邃的子宫里,感受着深处的温暖与潮湿,终于在那里发涨,孕育,破土而出,长进这广袤的原野里。这温暖而苦难的平原,它容纳着她的苦涩,她的眷爱,她的青春和梦想。她知道她的血肉已与这平原紧紧地联系在一起了。她爱它,就像爱一个生她养她的母亲。是的,爱这平原,终其一生去爱它,像植株一样把根深扎进这平原的腹地,她这样告诉自己。

半年后,徐晓雯开始教重生算术。她陶醉在这种教育的快乐里,好像她生来就是一名老师。实际上,她不愿去学校当老师。她不去,只是为了和重生多待在一起,教他识字和念书。有时候,她甚至有种错觉,觉得她走失的弟弟又回到了她身边,变成了一个陪伴她的无声者。

其实,学校从知青中招选老师时,巫书记找她谈过话,但她不能放弃重生。她向巫书记推荐了林红缨。她知道她能胜任。也许最合适的人选应该是杨柳,但她知道大队不会选他,像她一样,他的出身是一个黑洞。

最终,大队选了张敬之和林红缨。杨柳则取代林红缨住进了巫书记家。

有时候,张敬之来看她,也和她一起教重生写字。看得出来,他并不喜欢这么做,他只是想和她待在一起。可她无暇旁顾,只盼望能从重生身上看到奇迹,一个属于她创造的奇迹。为此,她完全忽略了张敬之的感受,他们几乎都没有单独相处的机会,哑巴重生总是夹在他们之间,这让张敬之很难受。

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跟她发脾气。

“你要是那么喜欢当老师我就去给巫书记说一声,我们俩换个位置,你去学校当老师,我来七队种田。”他带点怒气地看着她,不满地说。

她只好笑着跟他解释:“不是我喜欢当老师,是重生需要我。”

重生需要她,他就不需要她吗?难道重生比他更重要吗?他想不明白,她身上总有一种自我牺牲的悲剧精神,这也许是由她的出身决定的。隐忍,同情,与生俱来的悲悯与善。她从不怀疑,从不抱怨,似乎是一个永远的理想主义者,又更像一个命运的逆来顺受者。和她不一样,插队以来,他就一直处在怀疑中,对时代的怀疑,对理想与现实的怀疑,或者说对最高指示的怀疑。所以,他想要改变,哪怕只是稍稍做出一点改变,也是对现实的微弱反抗。

不管是恋爱,参军,抑或是招工回城,都是对眼下这种困兽般的境况的突围。在他看来,徐晓雯身上这种理想主义更像是一种天真与不成熟。在强大的现实面前,一个人渺小得连他自己的境遇都不能改变,更枉谈改变他人。

“可一个不会说话的哑巴,会识字又有什么用呢?”他无奈地质疑她。

“当然有用啊,会识字了就会写字,只要会写字,重生就不是活在他自己的世界中了,他就不再孤单,就能通过文字与这个世界沟通了。”

就算重生能与这个世界沟通又能怎样呢?谁又能走进他的世界中去呢?他想,我们不缺乏与这个世界的沟通,可谁又能真正走进他人的世界中去呢?包括他和她。沟通只是为了取暖。

他不想为这些事和她发生争执,但他渐渐地不愿去重生家了。

知青点解散后,张敬之觉得他和徐晓雯的爱情也要解散了。

他被留在学校教书,只能说是暂时逃避了每天早起晚归的农活,当然,农忙时,他们这些做老师的也要下生产队劳动,但总是比天天去田里出工要轻松。

说实话,他这辈子最不愿干的就是教书这种臭老九的行当。但是他更不愿意当农民。下乡以来,当一个农民所要忍受的艰辛与劳苦他已经受够了。最重要的是,他们当初是满怀热情地来到这广阔天地里接受再教育的。可是这教育除了让他们明白当一个农民的不易,对他们的“再教育”在哪里呢?他们曾经梦想的火热日子,如今是如此沉闷、单调和漫长,每天早上醒来,除了面对无休止的劳作,他们不知道他们的生活中还有什么快乐和希望。

悲哀的是,即使当一名代课老师,也足以让跟他一起下放的知青们感到羡慕。老实说,论水平他们这群知青谁也比不过杨柳。教书,是杨柳家的传统。据说他家祖宗三代都是教书的。杨柳的父亲曾是W大学的一名教授,这一点张敬之是知道的。杨柳的爷爷解放前也曾是南京中央大学的一名学究。连杨柳的母亲也是他们子弟学校的老师。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家学渊源”吧。

但大队从知青中挑选代课老师时,第一个考虑的却不是杨柳而是张敬之。又红又专,这是指他的出身;积极上进,有正义感,领导能力强,适合担任学校老师,这是大队干部们对他的评价。只有他知道,他是抱着混日子的心理去学校教书的。当老师怎么也比在烈日底下出工强。他是真的不想去田里出工了。现在,他最大的愿望就是去当兵。只有当兵才能回武汉——他们叫曲线回汉。回不了武汉,到A县县城里当一名工人也行。比他们早两年来这里插队的,已经有两个弄到了招工指标,一个去县城当了工人,一个干脆办回武汉了,连曲线都不用(听说他家里花了不少力气,找了人,还送了礼)。张敬之也想弄一个招工指标,可去哪里弄呢?谁都想弄到指标,关键是你得有人,有后台,有关系。不拘哪个时代,这永远是颠扑不破的真理。

老实说,这片土地毁灭了他的理想和激情。他当初来插队,一半是因为徐晓雯,一半是想来农村锻炼锻炼,再回武汉寻求更大的发展。他低估了农村的艰苦,更低估了回去的难度。

更要命的是,徐晓雯好像喜欢上了这个该死的地方,她每天守着那个哑巴重生,不厌其烦地教他识字和写字,这简直让他忍无可忍。每次去看她,她都和那个哑巴黏在一起。他几次想把她约出来,像过去一样去田野上走走,散散心,说说心里话,她都不肯。他已经很久都没有摸过她的手了,以前,他们走在一起时,只要没有人看见,他就会牵起她的一只手,小心翼翼地在她的手背上摩挲。她的手很小,手指特别软,手背上的皮肤很细腻,掌心里有一些被锄头打出的小茧子。小小的掌心肉肉的,厚厚的,孩子一般让人怜惜。手掌伸开时,十个手指会高高地翘起,仿佛杂技演员的手,十分的可爱有趣。每次和她在一起,张敬之都会情不自禁地握住她的小手,摊开手掌和她比大小,她的小手卧在他硕大的掌心中,就像小孩子顺从地躺在大人的怀中。

他指着她的小手说:“这是手小孩。”再指着他自己的手,说:“这是手大人。”

她就笑,效仿他:“不,这是手哥哥,这是手妹妹。”

他牵起她的手,把它们合在掌心里,嘴上说:“手大人要保护手小孩。”心里却说:手哥哥和手妹妹要永远在一起,永不分离。

她不说话,有些害羞地微笑着看他。这样的时刻是甜美的,他们不用去想他们的将来,不用迷茫,不用失落,只用好好地体会这美好的时刻。但是现在,这样的时刻也几乎没有了。有时他试图抓起她的一只手,像过去那样摸一摸,她总是迅速地避开,然后向坐在一边埋头写字的重生努努嘴。好像他正做着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怕那孩子窥见。

这让他既沮丧又失落,让他本能地讨厌那个哑巴孩子。

有一天,张敬之实在忍不住,不顾重生在场,一把抓住她的手,她的脸红了,企图从他手里挣开。这一次,他坚决不肯松开。任她怎么用力,他就是不松手。她的眼神急切,一会儿看看张敬之,一会儿又看看重生。

他冷冷地看那孩子一眼,不屑地说:“他就是个哑巴。”他是故意的。他们说他听得见。看来,他果真听得见——他像狼一样,竖起了耳朵,抬起头,涨红着脸,眼神充满敌意地望着他,似乎连呼吸也加快了,那样子显得十分愤怒。

张敬之逼视着他。很快,重生低下了头,开始埋头写字,就像他什么都没听见过,显得十分平静。但徐晓雯却不干了。她恼怒地瞪着他,生气地说:“张敬之,不许你这么说重生!请你以后说话注意一点!”

“我说的不是实话吗?”他也生气了。

“我给你说过多少次了,他是听得见的,听得见!”

“听得见又怎么了?难道他不是哑巴?我说他什么了还是骂他什么了?”他控制不住地发起火来,“你每次都是这样,你要是想找借口不跟我在一起了就明说!我不会缠着你,我会走,我去当兵!永远不再烦你了,行了吧?”他实在忍不住,冲她嚷嚷起来。

徐晓雯的眼睛红了,嘴唇颤动着,眼泪在眼圈里打转,最终却没有落下来。她咬住嘴唇,充满恨意地看着他。那一刻,张敬之心软了,伸手搂住她,直跟她说对不起。

眼泪终于从她眼里掉下来,她靠进他的怀里,小声地哭起来。显然,那哑巴孩子什么都明白,他站起来,红着脸走开了。他出去时,张敬之注意到他的眼里亮晶晶的,含着眼泪。

见重生走开,徐晓雯身子一硬,一下挣开张敬之的怀抱。

她对着重生的背影喊道:

“重生,你回来,你的字还没写完!”

那孩子站住了。犹豫了一会儿,低着头回来了,他重新坐到桌边写字。那一刻,让张敬之觉得应该离开这间屋子的不是重生,而是他。他有些伤心,决定离开。

“你教重生学习吧,我走了。”他难过地说。走时,他以为她会追出来,那样他就会停下脚步,抱住她,摸摸她的小手,跟她说声对不起,他会像过去一样,把她拉到夜色底下,走上一会儿,跟她说说他心里的苦闷。

可是,她没有追出来。

张敬之彻底地失望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失落让他对他们的感情产生了怀疑。她真的爱他吗?难道他在她心中竟不如一个哑巴孩子重要?其实,那孩子也不算小了,十四岁了,是个少年了。她就不怕那孩子喜欢上她吗?他记得自己喜欢上她的那一年,也不过比眼下的重生大一点,十五岁。一个十四岁的少年,心里已经知道怎样悄悄去爱一个他喜欢的异性了。这是危险的。这一点,她难道就没想过?

他不是为了一个哑巴吃醋。不值得。他没那么糊涂。他是为她担心,不想她遇到什么麻烦。这些乡下孩子是最难招惹的,可她总喜欢去招惹他们。她忘了她刚来时,那个叫小军的孩子的死?不就因为她出于同情给了他两颗糖,那孩子就被其他孩子整死在她的草垛里了?如果当时不是他冷静,问清楚情况,又斗胆带着一帮知青闯到派出所,他都无法想象事件的后果。最可怕的是,大军因此疯了,他不仅钉死了小兵,还制造了那么严重的一场火灾。

有时,同情心是可以杀人的。这些不幸的事件,莫不与她不恰当的同情心有关。不能不说这些连环事件的发生,就像一副多米诺骨牌的坍塌。她的同情心,就是那些事件的诱因,就是那致命的一张骨牌。为了这件事,她跟他哭了多少回,内疚了多少回,忏悔了多少回!她怎么就不明白,所有这一切,都是因为那无原则的善意——她不知道好心也是会办坏事的吗?

他劝过她,要她不要和当地人搅在一起,可她就是不听。现在,这个叫重生的哑巴孩子,说实话,他心里有一种很不好的预感,担心这个哑巴孩子有一天也会害了她。他更担心,他们有一天会分手,有一天他真的会失去她。想到这一点,他的心情就很坏。很坏。

他不知道该怎么办。转眼间来农村已超过三年,对于今后,他一想就很无望。他不能就这么在农村待一辈子。他是一定要走的,不管是参军,还是招工。他一定要离开这里,离开这该死的平原。要是徐晓雯一定要留在这里,他也只能忍痛放弃这段爱情。

回来时碰上林红缨。现在,他们在一个学校里教书,几乎天天都要碰几次面。张敬之不再像过去那样讨厌她了,自从她和何茂新老师那惊心动魄的爱情故事发生后,知青们都彻底改变了对她的看法。张敬之也不再刻意回避她。

林红缨叫住他,显出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

“张敬之,有好消息告诉你!”

“什么好消息?”他故作轻松地问。

“我们有希望回城了!”

“什么?你说谁有希望回城?”听到回城两个字,他兴奋起来。现在,所有与回城有关的话题,都能刺激他的神经。

林红缨向他透露了几个重要消息:第一,上面又有招工指标下来了,分到他们知青点的,有两个;第二,公社最近可能要推荐一到两名知青去武汉上大学,选择范围就在清水河公社两个知青点中;第三,郑义的爸爸当上厂里的一把手了,他现在是厂长兼革委会主任。厂里正在想办法,打算把他们这批插队子女尽量弄回厂里去就业。

“我们有可能集体回武汉。”林红缨兴奋地说道。“当然,那些家庭背景不好的,可能没希望,比如徐晓雯和杨柳。杨柳的父亲还在江北农场劳改,徐晓雯也不是我们厂的子弟。”

张敬之的眼睛里顿时有了神采。如果林红缨说的是真的,那么三种情形中,不管是哪一种,张敬之都比较有希望。他相信,除了徐晓雯,只要是知青,是傻瓜都想早点离开这里。这以前,他只能寄望于参军。去年的征兵,他又没走成。他们知青参军得过三关:基层推荐,政治审查,身体合格。后两条他没有问题。但他没有获得基层的推荐。为此,他专门去公社找了罗主任。基层推荐的名额有限,巫书记也已答应今年征兵时一定向公社推荐他。

如果是这样,他就不用等这个推荐了。

杨柳住进巫书记家后,赤脚医生刘雪梅喜欢到她的亲爷家来串门了。

巫书记一家自然明白,雪梅是冲着谁来的,以前他们的儿子巫志恒在家时,她从家门口过也很少进来。那时,两家的大人见两个孩子间不来电,小时候说的娃娃亲只好不了了之。现在,雪梅喜欢来了,只能是因为杨柳。

杨柳插队也满三年了,知青们有谈恋爱的自由。和别的知青不同,杨柳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还能回城,他有自知之明,就算知青们都走光了,他也会是那留下来的最后一个。既然他必须在这里扎根,他也就不再奢望幻想中的爱情。刘雪梅来找他,他也乐意和她一起散步和聊天。他渐渐地接受了这个乡下姑娘。随着了解的加深,杨柳发现了这个姑娘身上众多的优点:上进、热情、善良。因为当医生的缘故,她懂得的知识也比别人多,有些医学方面的知识,杨柳也要经常向她请教。人非草木,两个年轻人之间慢慢有了感情。

到1973年夏天,他们就正式恋爱了。

恋爱后,杨柳有事没事也喜欢往大队卫生站跑了。除了刘雪梅外,卫生站还有另外两名男医生。一个姓李,一个姓陈。陈医生五十多岁了,资格老一些,担任着卫生站的站长。因为资格老,所以天天回家,从不到卫生站值班。有重病的人想要请他看,都得派人去他家里请——他随身的药箱里放着接诊的器具,看完病,他写好处方,箱子里有药就先用上。没有的,就让人拿着他的处方去大队卫生站里抓药。需要打针的,就叫病人家属送到卫生站去,那里有人值班。

李医生不到三十,但已经结婚,并有了两个孩子。李医生资格没有陈医生老,但也是卫生站的主任。一个星期最多来值两天班,有需要请到病人家里去诊的,他也会像陈医生一样,背上他的药箱,骑着自行车去上门。

所以,多数时间守在卫生站的,只有刘雪梅一个医生。乡下人粗,没有急得一定要看医生的,都是在家挺几天就好了。看一次病,便宜的一两毛,贵的要一两块。一般病人多是上门找陈医生或李医生开个处方,再去刘雪梅那里拿药。

刘雪梅也不总是守在卫生站。那年头,医生去哪里没人管,也不叫擅离岗位。反正有病去医生家里看是一样的。唯一不同的是,卫生站的煤球炉子是不熄的,炉子上面终日放着一口铝制的多用锅——专门用来煮注射器针头和纱布等医疗器材。没有病人的时候,刘雪梅不是在那口锅里煮医疗器械,就是捧着一本医书在看。和杨柳谈恋爱后,杨柳就经常来这里陪她。

所谓“陪”,无非就是帮刘雪梅煮煮注射器,把消毒过的棉条裹成棉签,扎成把,把它们分别浸在酒精和碘酊里。有时,刘雪梅给他讲解一些药物的作用,告诉杨柳如何诊病,教他如何给病人扎钢针,并用自己的手腕演示给他看。从她父亲那里她学会了针灸的绝活,在这方面她绝对是个高手,连卫生站的老医生陈站长也不得不佩服。李医生更是多次向她讨教这门绝活儿。

他们有时也谈谈《人民日报》上新发表的社论,聊一些大而无当的话题。

赤脚医生大多没受过什么正规的医学教育,但他们是广大农村最重要的医疗队伍,是老百姓不可或缺的健康依赖。杨柳学起来很快,差不多可以当半个医生了。刘雪梅忙不过来时,就会指挥杨柳上阵(那会儿不管什么行医资格,能看病,能把病看好就行)。

杨柳是一九七○年高中毕业的,水平虽然比不上66、67、68那些老三届的,但比刘雪梅又要高许多。刘雪梅是69届毕业的——69届毕业的是指69届的初中毕业生。由于停课闹革命,1969年全国都没有高中毕业生。刘雪梅初中毕业后,她父亲就把她送去县卫校,接受了一年的培训学习,然后就回大队当赤脚医生了。这也为她后来的高考设置了障碍。杨柳他们这一届是复课闹革命后复学的,高中两年,只发了两本书,一本《工业基础》,一本《农业基础》。说白了,就是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英语虽保留,但内容就是“LongliveChairmanMao(毛主席万岁)”“WeloveChairmanMao(我们爱毛主席)”在他的记忆里,他们连26个字母都没学完,就毕业了。

当然,除了学工学农学军,老师们还是教了一些别的知识给他们,毕竟他们以前有的是教数学的,有的是教物理或化学的,还有教俄语和英语的。靠着打擦边球,他们多少还是学了一些东西。加上杨柳的爸爸是史学教授,妈妈又是教语文的,所以他的社科知识会比一般同届的同学要丰富许多。但在医学方面,却是空白——这也是那隐秘的痛苦困扰了他那么多年的原因。是刘雪梅帮他填补了这个空白。

几年中,他生活在自己内心的黑暗里,在这种可怕的黑暗里做着无谓的挣扎。那件事给他心理造成的阴影太深了。他从内心里看不起自己,从内心里不能原谅自己。每天从睡梦中醒来,他都告诉自己:再不能这样做了!可是一到夜晚来临,他的身体接触到那该死的床板,他就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他的手是那样不可抑制地发贱,它总是不由自主地放到那个令他不能自拔的地方。

那种感觉简直就是一个恶魔,每到黑夜里,它就牢牢地占据着他,控制了他。他以为插队会改变他,会使他从这种罪恶的羞耻感中解放出来,可是根本就不可能。每天在劳动中无论有多么累,多么疲劳,可一到夜晚,那感觉就像魔鬼一样缠住他,主宰着他。噩梦般的日子持续了整整四年,直到那可怕的一幕发生。

徐晓雯是怎么出现在他面前的,他至今都不愿再做回想。那样的回想让他的内心感到发抖:恐惧、羞耻和罪恶……让他感到庆幸的是,徐晓雯像神一样拯救了他,把他永远拽离了内心的黑暗——从那以后,他能够平静地入睡了,他开始长胖,在劳动中变得结实和强壮。他彻底杜绝了那个恶习。

每天临睡前,他会在读书中入睡。阅读和思考,成了他每晚躺下后的习惯。他从刘雪梅这里看到了一些生理和生育方面的医学书籍。他把它们借过来。读完后,他的内心豁然开朗。他觉得自己的心变得明净了,坦然了,神圣了。

他崇拜欧阳海,希望自己能像他那样,为祖国为人民去奉献,去牺牲,可他得不到这样的机会。他知道自己没有资格去喜欢徐晓雯,她是属于张敬之的。她是那么沉静而忧伤,那么纯洁而高贵,他污秽的心不配去玷污她。只有张敬之那样心灵坦荡、血统正宗的人,才配得上她的爱情。

他也知道刘雪梅爱他,他也愿意爱刘雪梅,他相信自己有一天会和她结婚,他们一起生活,生儿育女,像所有出生在这里的人一样,在这个平原上过完他的一生。

作为一名医生,刘雪梅并不避讳和他谈男女之间那些生理问题。有一天,他们终于谈到了性——他们是说起林红缨时说到这个话题的。那天晚上,杨柳正和刘雪梅聊天,卫生站的玻璃窗被敲响了。有人在窗外小声地叫她的名字。

“雪梅,你在吗?”

她听出是林红缨的声音,便回应道:“林红缨啊,有事吗?”一边走去给她开门,请她进来。

林红缨的脸色很难看,她看起来很不舒服,她似乎想和刘雪梅说什么,看了看杨柳,欲言又止。

刘雪梅说:“杨柳,你去外面给我打一桶水进来吧。”

杨柳很快明白她的意思,马上提着一只白铁桶出去了。

林红缨说这几天学校放暑假了,她回队里参加劳动,刚插了两天秧,小肚子很疼,腰也疼。她指指自己的下腹部。

刘雪梅说:“是不是来好事了?来好事是不能下水田的,否则会落病。”

林红缨摇摇头:“还差几天。”

刘雪梅说:“来好事的前几天是会疼的。”

林红缨说:“不是的。来不来好事都疼,只不过这几天疼得更厉害些。”

刘雪梅问:“什么时候开始的?”

林红缨说:“大半年了,一直隐隐约约地疼,这两天突然加重了,疼得我腰都直不起来。”她抚着自己的腰,把目光从刘雪梅脸上移开,有些犹豫地说:“不知道是不是那件事落下了病。”

刘雪梅当然明白她说的是哪件事,就说:“如果是经常疼,估计是感染了盆腔炎。”她猜她产后受了刺激,当时天冷,环境又差(她去看过那个稻草洞),感染上盆腔炎是完全可能的。

刘雪梅说:“我给你开些药先回去吃,另外再给你写给病假证明,你拿回去交给你们队长。你明后天就不要出工了,在家休息两天。这种病主要靠休息和调养。我明天上午去你那里给你做做针灸,再带些中药给你熬水喝。现在天也晚了,你先回去休息。我明天再给你好好诊诊。”

林红缨笑着道谢,她只能依靠刘雪梅,卫生站只有她一个女医生。临走,林红缨看见刘雪梅桌上的一本医疗手册《妇女保健手册》,就随手拿起来翻了翻。其中的几章一下吸引了她的目光《如何测算安全期》《夫妻间的性卫生》《妇女经期卫生与保健》……她双目发亮地看了几行,问刘雪梅能不能把这本手册借给她看看。

刘雪梅点点头,说:“这是上面发下来的内部学习资料,看完了还给我就行了。”

林红缨便高兴地拿着那本手册走了。见林红缨离开,杨柳才提了一桶水进来。刘雪梅有些感叹,对杨柳说:“唉,林红缨好可怜。”

杨柳说:“她病得很重吗?”

刘雪梅说:“说重也重,说不重也不重,不干重活,多休息和调养,也没什么不适。我给她开了点药,明天再上门去给她看看,顺便给她带几服中药过去。”

杨柳又问:“她得的什么病?”

“妇科病。这种病,很多已婚妇女都有。”

杨柳有些不解,说:“林红缨不是已婚妇女呀。”

刘雪梅抿着嘴笑了,她说:“你苕不苕啊?你忘了她和何老师有过,那种事?”

杨柳愣了愣,明白过来,脸也红了。他和刘雪梅之间虽然确定了恋爱关系,但他还没拉过刘雪梅的手——与林红缨和已婚男人何茂新的直截了当不同,那个年代,男女间拉手是需要勇气的。拉手是一关,拥抱又是一关,而亲吻就是更重要的一关,最后一关才是身体的深入与融合。每过一关都需要时间。就像游戏的闯关,一关比一关艰难,一关比一关重要。一对男女通常是恋爱了两三年,到了结婚的那一天,才突破最后一关。那是一场恋爱的马拉松:含蓄,漫长,意味无穷。一切漫长的努力都是为了冲关的那一刻。就像一部好的戏剧,漫长的铺垫,曲折的演绎,不厌其烦,反反复复,漫长的前戏都只为那最后的高潮。

大胆如张敬之,也不过是闯过了恋人间的前两关。那第二关也只是浅尝辄止,还需要漫长的时间去巩固。

杨柳虽然有过自渎,却像那时代大多数男孩一样按部就班地谈着恋爱。而刘雪梅则和她同时代的女孩子不同,作为一名医生,她心理上几乎无须脱敏,不用过度:一切的情感问题,最终都只是医学问题。

这晚,刘雪梅主动和杨柳提起了“性”。

她说:“其实怀孕是可以避免的。当初林红缨如果懂得测算安全期,她就不会生下那个私生子了,也就不会发生那么多悲剧了。唉!”她惋惜地叹道。

杨柳克制住自己的惊讶,有些羞臊地说:“这种事,不采取措施也行吗?”

“行的。可以采取措施,也可以不采取措施。”刘雪梅说,“只要避开危险期,两个人即使发生性关系,也是可以不怀孕的。”

杨柳震惊地看着刘雪梅,他无法相信这是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子说出来的话。可是,刘雪梅的脸上却没有半点不洁的表情,她是如此坦荡、自然。杨柳忽然轻松了,那个困扰了他多年,让他自卑了多年的心结,好像突然打开了,他脱口而出道:“你觉得男孩子的自慰是一种罪恶的行为吗?”

刘雪梅颇有意味地看着他,说:“根据医学统计,大多数的男孩子青春期都有过自渎行为。医学上称作手淫。这没有什么,每个人对自己的身体都有好奇心,只要正常看待,就不会有罪恶感。克服这种行为最好的办法就是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多做一些积极有意义的运动。”她把从书上看来的理论,在他面前搬了一遍。

他的内心陡然变得敞亮起来。所有那些内心的黑暗,在这一刻都远遁了,他情不自禁地拉起刘雪梅的手,并下意识地把她拥进怀中。神性与人性合而为一,杨柳脑海里出现的是,徐晓雯裹在军大衣里的裸体。

这一刻,刘雪梅只觉得大脑一片空白,什么情感问题和医学问题都不存在了。她只觉得血流加快,呼吸急促,天旋地转,她像一团泥一样软在杨柳的怀里。没有第一关,也没有第二关,她闭上眼睛,迎接属于她的,也属于杨柳的初吻。

林红缨真的把自己搞成了一只破鞋。

她和卫生站的李医生是什么时候搞上的,谁都不清楚。包括刘雪梅,事情就发生在她的眼皮下,她竟全然不知。

那天晚上,林红缨来给刘雪梅还书,刘雪梅不在,值班的是李医生。他坐在办公桌前对处方。

林红缨把那本《妇女健康手册》交给李医生,请他代交给刘雪梅。李医生接过手册翻了翻,眼神有些意味深长地看着林红缨。

林红缨被李医生看得有些脸红了,说:“前天来找雪梅看病,看到这个手册,就借回去看了看。”

李医生说:“看看好,看了有好处。”又随口问道:“什么病?好些了吗?还要不要开药?”

林红缨迟疑了一下,突然说:“没什么,就是肚子有点疼。”

李医生说:“哦,怕是吃了不干净的东西,拉肚子吗?”

林红缨脸红了,说:“不是那种疼。”

李医生抬起头,似乎有些明白了,看着林红缨的眼神也有些暧昧起来。他想起了她和何茂新的事,这个被人搞大过肚子的女知青,到底是个怎样的女孩?

李医生故意问:“哪种疼?要不要我给你看看?”

林红缨立即读懂了对方的眼神,她故意问:“你,行吗?”她觉得自己的心跳加快了,有种想放纵自己的冲动。

“怎么不行?我是医生。”李医生抓起林红缨的一只手:“先号一下脉。”

林红缨不动,任李医生把手指按在她的手腕处。

李医生说:“脉搏偏快。”说完手指试探性地滑向她的手心,轻轻地抚摸了几下,林红缨仍然不动。

李医生胆子变大了,他说:“我给你听听心音吧。”边说边从抽屉里拿出听诊器,当李医生把听诊器按在她的胸前,一根却手指探向她的乳头时,林红缨不觉涌起一阵晕眩,她对这样的晕眩已经渴望得太久了,她全身战栗,忘情地陶醉在那根手指的抚弄中。

听诊器滑落了,那手却没有。五根经验丰富的手指,五根充满黏性的手指,它们在林红缨的胸口游走,令林红缨如此沉迷,那种久违的感觉又回来了,林红缨希望这一刻永远不要停顿,永远持续下去。

两双欲望的眼睛对视着,不需要解释,不需要诉说,彼此都已是轻车熟路。

李医生指指办公室里那张给病人输液的床:“你躺上去,我给你好好摸摸,看你哪里疼。”

林红缨听话地躺下了。李医生弯着腰,穿着他的白大褂,保持着医生给病人看病的姿势,一只手在林红缨的腹部轻轻按压,抚摸,嘴里说:“这里疼?还是这里疼?”

林红缨像病人一样哼唧着,点着头。李医生忽然把嘴凑向林红缨耳边:“你现在回去,就说身体不舒服,去隔壁请人来卫生站喊我去你家出诊。”

林红缨点点头,快速离开了卫生站。她直奔隔壁周嫂子家,表情痛苦地请她帮忙去叫医生。十几分钟后,周嫂子派儿子来卫生站喊走了李医生。李医生背着他那个有红十字的药箱,迫不及待地去给林红缨诊病。

这晚,林红缨好几次发出了病人一样痛苦的呻吟。

连续三天,李医生背着他的药箱,上门来给林红缨诊病。林红缨的厨房里发出阵阵中药的香味,那是红花,当归和红参片的香味。都是为女人调养血气的补药,林红缨被李医生调养得白里透红,春情勃发。林红缨再也不怕怀上别人的私生子了,她学会了测算安全期。而李医生是一名医生,更知道该在哪些合适的日子上门为林红缨“诊病”。

起初,谁也没有怀疑林红缨的病,队里的邻居无不对这个独居在五保户陈瞎子家的女知青充满同情。

但是,林红缨病的次数太多了,这个越病越好看的女伢子终于引起了社员们的怀疑。有一天,当李医生又背上他的红十字药箱出门时,他的女人在身后跟上了他。这个泼辣的女人一声不响,把赤身裸体的李医生活捉在林红缨的床上。随后这个女人才亮开了嗓门,她边喊边骂:“偷人啦,林红缨这个不要脸的骚×偷人啦!”

邻居们应声而来,李医生的女人让男人“夹着尾巴”逃走了,却不肯放过披头散发的林红缨,她扯住林红缨的头发往门外拖,林红缨一手拉门框,一手护下体,终于顾不上她那对可怜的乳房。人们看到,林红缨一双雪白的乳房上留下了李医生那个泼皮女人道道狰狞的凤爪印。

林红缨于是成为一只众人唾骂的破鞋:

“果然是只夹不住的骚×,前一个还在牢里,这一个又不知道要被她害成么子样!”

平原上的老百姓就是这样,他们可以容忍未婚的林红缨生下已婚男人的私生子,却不能接受她和不同的男人睡觉。前者是烈女,后者是破鞋。一女不事二夫,何况林红缨所事的还都是别人的夫。这不是大逆不道是什么?

知青们也对林红缨从同情,敬佩到鄙视。林红缨和何茂新老师那场轰轰烈烈的爱情,现在看来,不过是一场闹剧。

自从人们发现林红缨是一只夹不住的骚×,大队有些不知天高地厚的男社员也打起了林红缨的主意,其中的一两个,也果然从林红缨那里讨到了便宜。当队里的小孩子们都开口骂她破鞋时,林红缨已然是破罐子破摔。林红缨毕竟是一名武汉知青,是女知青中最漂亮的那一个,一朵漂亮的花就是开败了,也要败得有分寸,败得有样子——林红缨无论怎么夹不住,也不是对谁都开放的。

“什么狗都想来我这里偷食,滚!”有几次,人们在半夜里清楚地听见林红缨的怒骂。

人们发现林红缨的“择偶”标准是很高的,要长得英俊,要身强体壮,还要有一点文化。这样的一两个幸运者,也常常不是两腿泥杆子的土农民。

几乎全大队的社员都开始愤恨林红缨。男社员的恨,是假恨,他们的恨只在嘴上。女社员的恨,是真恨,她们的恨是在心里。她们恨不得她死,恨不得她消失,永远从他们的平原上消失。他们的平原上,从来没有出过林红缨那样伤风败俗的事,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子没有结婚就生下别人的私生子,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子能把别人害得妻离子散,牢底坐穿,也从来没有一个女孩子年纪轻轻就偷汉子,偷了张三偷李四,偷了李四偷王五……

这样的浊物,这样的异类,从来就不属于平原,不属于他们这里。他们要赶走她,他们必须赶走她。于是,林红缨成为第一个回城的幸运者。

林红缨回城竟然是推荐上大学。当A县把唯一的一个推荐上大学的指标拨到清水河公社时,巫书记和几名大队干部连夜赶到了公社罗主任处。大家经过商量,反复权衡,一致认为把这个指标给林红缨最合适:他们要让这个祸水赶紧离开清水河这个模范公社,离开星光这个模范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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