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进入高中以后,经常有人夸我字写得好看。
刚开始很受宠若惊,连忙摆手说:“不不不,我写得不好看,顶多一般般。”
到后来听得多了,就习惯地抿嘴一笑。
很多时候,我的字体都在变。为了看起来顺眼些,我极力写成老师喜欢的楷体。
其实更久以前,我偏爱笔锋凌厉快如风的字体,就是看起来像草书,落笔挥洒自如的那种。
我当时想:啊,没毛病了,这就是世上最好看的字了。
后来他坐到我后面,安安静静地,总是埋头刷题。
我挨个去收作业,他只是默不作声地把作业放在最显眼的地方,我一转身就能看到。
作业收得仓促,我没仔细看每个人的字。第一次注意到他的字,还是因为不小心碰倒了他的书。
我忙不迭地道歉,弯腰替他一本本捡起来,他没在意。我帮他摆好书,顺势瞟了一眼,天啊,他的字这么好看!
工工整整,乖乖巧巧,小小的样式。一对比,顿时觉得自己的字丑爆了!每次收作业,看到他本子上工整的名字就忍不住翻一下。
心想:怎么会有男生写出这么小的字!好……可爱!
然后就偷偷地模仿。很可惜,学不来。我握紧笔杆,郑重其事地在草稿本上写下一行字:练字,向他看齐!加油!(握拳.jpg)
终于在坚持两个星期后捧着本子泪流满面——这写的是什么鬼啊?哭!
学着学着,我的字也没有以前那么难看了,慢慢来的话,勉强能过眼,但一着急那字就……有点不忍直视。
遗憾的是,即使我再怎么练,也写不出和他一样的字,就像我再怎么努力,也无法靠近他一样。
每天早上在我苦苦练字的时候,前桌的男生都会风雨无阻地到教室赶作业。
有次他抄我的作业,忽然闷头一句:“好奇怪,我感觉你的字有点儿像……”
我心虚不已,生怕他多说,抓起一本书猛拍过去。
一时没控好力道,拍得他嗷嗷大叫。悄悄地往后看一眼,他低眉看书,气定神闲。
也不知听到了没有。
因为字写得好了,经常会被班主任表扬。从字体夸到品行,勤奋刻苦,谦虚乖巧,总之怎么好听怎么来。
我听了,面不改色地挺直腰板。
前桌男生阴阳怪气:“哎呦,没想到这辈子还能听到有人夸你温柔善良!”
然后他头上瞬间鼓起一个包。
二
临近期中考试,班主任给我安排了一个任务——出黑板报,并千叮咛万嘱咐我这个黑板报不一般,关乎班级的光辉形象。我点点头,对自己的能力表示很担心。
和我一起的,还有他。
我负责画画,他负责写字。
开始合作的第一天,我俩都没说话。我一边感慨缘分真奇妙,一边乱画一通——苍天作证,写字我还能凑合,画画就……我画技不是一般的烂。
他在旁边安静地写字,粉笔划过黑板留下一串好听的“沙沙”声,轻柔的细风拂过他额前的碎发。
他是我见过的男生中写字最好看的,也是我见过的写字好看的人中长得最好看的。所谓“字如其人”,在他身上得到了完美的诠释。
三
黑板报弄好后得了奖,班主任高兴地把我俩夸上了天。
我脸不红心不跳地挺直腰板,心里却悄悄乐开了花。
之后收作业时我一直保持完美微笑。前桌男生问我,是不是踩到了狗屎,这么开心?我没回他,两秒钟后他的头上又顺利鼓起一个包。
领奖时我和他并排站着,校长声情并茂地念出我和他的名字。
我偏头看他一眼。那天的阳光很暖,角度很好,细碎的光影洒在他身后,勾勒出他周身暖黄色的光圈。他神色淡漠,薄唇微抿。
那一刻,我不知道吸引自己的是阳光还是他。
扑通扑通。我听见心脏快速地律动着,一只小鹿悄悄地跑了起来。
领完奖后要拍照,我故作淡定地站在他旁边,听到相机“咔嚓”一声细响,将那时的我们定格在一张小小的照片里。
回教室的路上,他在前面走得特快,我跟在后面想离他近点儿,但他步子迈得太大了,我几乎是连跑带走。
我屏住呼吸,心底有个声音一直在叫嚣:去呀,去和他说话呀,随便说什么都好!
眼看就要到拐角了,我深吸一口气,露出个自认为灿烂的笑容,几步上前:“嘿,你……”
然后他走远了。没回头,没看我。我愣住,半晌,拍了拍僵掉的脸,对自己说:“好的,走了。”
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我想起电影《傲慢与偏见》中的一句台词:
要是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
不知适不适合此时此景,但我脑海里忽然就冒出这么一句。
17岁的我,敏感、仓皇,还有点小骄傲。
或许对他有那么点小心思,但身为骄傲少女的我是不会拉下面子再主动找他的,于是我带着这份小骄傲毕业,将对他的偏爱深埋心底。
四
升入新学校,我的字越写越顺,虽不至于惊艳全场,起码看起来挺舒服。
新学校举行过一次硬笔书法比赛,我被班主任大力举荐,最后毫不意外地被张贴在荣誉栏里进行表彰。
我一直没去看,只沉迷学习无法自拔。
直到偶然和同桌聊天,她忽然兴奋地说:“知道吗,我之前看到荣誉栏上有人写的字和你超级像!”
我听后,顿了一下,才缓缓道:“哦,好巧啊。”
心里却有些惆怅。
好吧,是很惆怅。我对他所有的关注源于字,也止于字,甚至没和他说过话。
但我不会承认自己想起了他。
五
后来因为字写得好看,我顺利加入了书法社,开始接触各种字体。软笔、硬笔,行书、隶书,写得多了,字变化越来越大。
某天午休,我埋头抄古诗,忽然笔下一顿,本子上的字通透有力,肆意地连成一笔。
猛然发觉,我已经写不出那种乖巧可爱的字了。
模仿了三年的字迹被我不知不觉中忘记了。
很难形容那种感觉,大概是踏过半个青春,寻觅追逐心中的那抹月光,走走停停,直到这一刻才发觉,一切不过是徒然。
我对自己说,行吧,就这样。
六
搬家时整理出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我随意瞥了一眼,一本草稿本被风翻了页,上面的清秀字体依稀可见——
“练字,向他看齐!加油!”看着看着,我忽然笑出声。心里不禁感慨,这都是多久以前的事儿了?恍惚间,我似乎看到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站在时光交错的深处,一个女生微微倾身,俯在他耳边说:“喂,你写字真好看啊!”
编辑/李鹏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