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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冤集录》“碰瓷”记载透视

时间:2024-11-08 11:04:15

一《洗冤集录》“碰瓷”记载的史源学考察

经典著作之所以被称为经典,在于其如同一座藏量丰富的矿山,从不同层面、不同方向开掘都能发现不同的富矿。法医学名著《洗冤集录》就是这样一部经典。笔者在该书中发现了两条类同当今社会所谓“碰瓷”的记载:

南方之民,每有小小争竞,便自尽其命而谋赖人者多矣。先以榉树皮罨成痕损,死后如他物所伤。何以验之?但看其痕,里面须深黑色,四边青赤,散成一痕而无虚肿者,即是生前以榉树皮罨成也。盖人生即血脉流行,与榉相扶而成痕(若以手按着,痕损处虚肿,即非榉皮所罨也)。若死后以榉皮罨者,即苦无散远青赤色,只微有黑色而按之不紧硬者,其痕乃死后罨之也。盖人死后血脉不行,致榉不能施其效。(《疑难杂说下》,以下引文如不作说明,均出自《洗冤集录》)

广南人小有争怒,赖人,自服胡蔓草,一名断肠草,形如阿魏,叶长尖,条蔓生,服三叶以上即死。干者或收藏经久,作末食亦死。如方食未久,将大粪汁灌之可解。其草近人则叶动。将嫩叶心浸水,涓滴入口,即百窍溃血。其法急取抱卵不生鸡儿细研,和麻油开口灌之,乃尽吐出恶物而苏。如少迟,无可救者。(《服毒》)

宋慈在《洗冤集录》自序中述其成书经过为“博采近世所传诸书,自《内恕录》以下凡数家,会而稡之,厘而正之,增以己见,总为一编”,则书中所记并非都是宋慈亲见,颇有采自他书者。上引记载是哪一种情况呢?

笔者搜检载籍,发现“榉树皮”条见载于五代和凝、和㠓父子《疑狱集》、司马光《涑水记闻》、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郑克《折狱龟鉴》、张镃《仕学规范》、桂万荣《棠阴比事》、刘埙《隐居通议》等书,文字大体相同。《疑狱集》卷八为明张景所补不论,江少虞《宋朝事实类苑》文后自注引自《杨文公谈苑》,然今本不存。杨文公即杨亿,其书由门生黄鉴辑录而成,后经宋庠整理。杨亿卒于天禧四年(1020),李南公卒于崇宁初年(约1103),“年八十三”(《宋史·李南公传》),逆推其生平,杨氏本不得见,盖江少虞误记也。则记此事最早者为《涑水记闻》无疑:

李南公知长沙县,有斗者,甲强乙弱,各有青赤。南公召使前,自以指捏之,曰:“乙真甲伪也。”诘之,果服。盖南方有榉柳,以叶涂肤,则青赤如驱伤者;剥其皮,横置肤上,以火熨之,则如掊伤者,水洗不落。南公曰:“驱伤者血聚而内硬,伪者不然,故知之。”(卷一四,中华书局点校本,据江书改动数字)

胡蔓草(即野葛)可以毒杀人的记载虽自西晋嵇含《南方草木状》即有,然服之自杀“碰瓷”的记载却较晚,最早见于《岭外代答》卷八:

广西妖淫之地,多产恶草,人民亦禀恶德。有藤生者曰胡蔓,叶如茶,开小红花,一花一叶。揉其叶渍之水,涓滴入口,百窍溃血而死矣。愚民私怨,茹以自毙。人近草侧,其叶自摇。盖其恶气,好攻人气血如此。人将期死,采其叶心嚼而水吞之,面黑舌伸。家人觉之,急取抱卵不生鸡儿细研,和以麻油,抉口灌之。乃尽吐出恶物而苏。小迟,不可救矣。若欲验之,齿及爪甲青,探银钗咽中,银变青黑者是也。

作者周去非(1134-1189)是宋高宗、孝宗时人,卒年与宋慈(1186-1249)生年相接。《洗冤集录》所记大体类此,史料来源为周书无疑。

细按《洗冤集录》与其史料来源所记,《涑水记闻》仅为湖南长沙一个案,宋慈乃改云“南方之民,每有小小争竞,便自尽其命而谋赖人者多矣”,是将发生在长沙的“碰瓷”特例推言为一般;《岭外代答》仅云“愚民私怨,茹以自毙”“人将期死,采其叶心嚼而水吞之”,未言服之自毙以“碰瓷”,宋慈不仅将之改成“碰瓷”案例,更将“广(南)西(路)”改成“广南”(包括东路、西路),扩大了服食胡蔓草自杀“碰瓷”行为的地域范围。这是为什么呢?

二宋代以前北方的南方印象

华夏文明起源黄河流域,宋代以前北方文化是传统社会的主流文化。在北方文化视野下,南方是野蛮、落后的,其文化、风俗颇具“异域”风貌,故宋以前典籍多有对南方居高临下、带有猎奇色彩的记载(虽然大多诚为事实)。兹举二例以证之。

一如先秦典籍对南方先民文身的记载。《逸周书·王会解》云:“越沤(瓯)剪发文身。”《庄子·逍遥游》云“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章甫是一种冠,越人“断发”不用冠,所以卖不出去。《墨子·公孟》云:“昔者,越王句践剪发文身,以治其国。”《左传》哀公十一年云“盖吴之俗,断发文身”,《穀梁传》哀公十三年亦云“吴,夷狄之国也,祝发文身”。《战国策·赵策二》云“被发文身,错臂左衽,瓯越之民也;黑齿雕题,鳀冠秫缝,大吴之国也”,“错臂”亦文身义,“雕题”指在额头文刺。《山海经·海内南经》云“在郁水南”有“雕题国”,汉杨孚释谓“雕题国,画其面及身,刻其肌而青之,或若锦衣,或若鱼鳞”(《异物志辑佚校注》,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1页)。郁水为今两广地区右江、郁江、浔江、西江诸水统名。《礼记·王制篇》云:“中国夷狄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总之,先秦文献所记文身者皆南方蛮夷之人(其实上古中原地区也有文身习俗,只是进入文明时代后很早即已消失)。

这些记载明显表现出一种先进文化的优越感,即视四裔之族文身为一种非文明行为。从太伯让贤的记载更可清楚见出此点:“太伯端委,以治周礼,仲雍嗣之,断发文身,赢以为饰,岂礼也哉,有由然也。”(《左传》哀公七年)有何由?《论语·泰伯》给出了答案:“泰伯知太王欲传位季历,故断发文身逃之荆蛮,示不复用。”注意,太伯、仲雍是以文身断发“示不可用”,也就是说文身后便不可再王于周。《史记·鲁周公世家》的记载亦可为证:吴王夫差伐齐,“征百牢于鲁。季康子使子贡说吴王及太宰嚭,以礼诎之。吴王曰:‘我文身,不足责礼。’”吴王自己都说文身“不足责礼”,则文身在“礼”之外明矣。“礼”文化当然是华夏族文化的核心,是其文明化成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前秦阎负、梁殊出使前凉时说:“江南文身之俗,道污先叛,化隆后服。主上以为江南必须兵服,河右可以义怀。”(《资治通鉴》卷一〇〇)其视文身为非文明习俗、其人可“兵服”而不可“义怀”的逻辑显然承自先秦。后周太祖郭威说“自古岂有雕青天子”(《新五代史·刘旻世家》),其理亦同。

二如汉唐以来对南方“瘴疠”的记载。春秋战国时期,北方文化自居“中国”而视其东南西北四方之人为夷、蛮、戎、狄,秦汉时东南、华南、西南及今越南之地虽渐次纳入中国版图,但仍被视为王化未及之地。《史记·货殖列传》说南方气候“卑湿,丈夫早夭”。《汉书》说“僰道(治今四川宜宾)以南,山险高深……吏士离毒气死者什七”(《王莽传》),骆越“雾露气湿,多毒草、虫蛇、水土之害,人未见虏,战士自死”(《贾捐之传》),南越“暑湿,近夏瘅热,暴露水居,蝮蛇蠚生,疾疠多作”(《严助传》)。《后汉纪·光武皇帝纪》说南方有“害气”。东汉时将此“湿气”“毒气”“害气”专名之曰“障(瘴的本字)”。贾公彦疏“障即障气,出于地也”(《周礼·地官·土训》),戴侗训“山海之厉气,中者辄疾”(《六书故》卷三三)。此后传世典籍的记载中,南方遂为一瘴气弥漫之世界:《后汉书》云“南方暑湿,障毒互生”(《杨终传》)、“南州水土温暑,加有瘴气,致死亡者十必四五”(《南蛮传序》)。

瘴气引发的疾病称瘴病,亦简称瘴。瘴病是一种什么病呢?隋巢元方《诸病源候论》卷十云:“夫岭南春草、黄芒瘴,犹如岭北伤寒也。”唐王焘《外台秘要方》卷五引《备急》云:“夫瘴与疟,分作两名,其实一致。或先寒后热,或先热后寒,岭南率称为瘴,江北总号为疟。此由方言不同,非是别有异病。”宋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四云瘴病“其实似中州伤寒”。但大多数人认识不及,将未知疾病率目为瘴,如宋章杰《岭表十说》云“岭外虽以多暑为患,而四时亦有伤寒温疫之疾,其类不一,土人不问何病,悉谓之瘴”,周去非《岭外代答》卷四亦云“南方凡病,皆谓之瘴。”这就增加了后世研究瘴的难度,所以冯汉镛梳理瘴气、瘴病文献后得出“瘴病”是热带病、地方病、人体寄生虫病、水源污染及大气污染所致疾病统称的结论,具体包括疟疾、痢疾、高山病(高原病)、脚气、黄疸、消渴、克汀病、沙虱热、痈疽、青腿牙病、乌脚病、花粉过敏、硒中毒、硫中毒、汞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癌肿等不一而足(《巴蜀科技史研究》,四川大学出版社,1995,231-256页)。瘴病既为疟疾,既为北方之伤寒,虽可能引起死亡,理不应引起格外的忧虑。但其时北方之人对南方瘴气颇为恐惧,如公孙瓒随其官长谪徙前祭先人云:“今为人臣,当诣日南(治今越南东河)。日南瘴气,或恐不还。与先人辞于此。”(《三国志·公孙瓒传》)曹操与荀彧书云“人多畏病,南方有疫,(郭嘉)常言‘吾往南方,则不生还’”(《三国志·郭嘉传》裴注引《傅子》)。唐初卢祖尚获授交州都督,因害怕“岭南瘴疠……去无还理”,拒不之任,致被处死。玄宗时征兵讨南诏,陕西有人因为听说云南“椒花落时瘴烟起。大军徒涉水如汤,未过十人二三死……皆云前后征蛮者,千万人行无一回”,竟然“偷将大石捶折臂”,以图免予从军(白居易《新丰折臂翁》)。这种对南方瘴气世界的恐惧其实是北方对作为“异域”的南方的恐惧,甚至把“‘瘴’的深浅”与“‘蛮’的生熟联系在一起”(左鹏《宋元时期的瘴疾与文化变迁》,《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汉唐和先秦时期一样,北方是全国的文化高地,所以这种恐惧引起一种对南方与南方人的厌恶与轻视:“中原冠带呼江东之人皆为貉子,若狐貉类云。巴、蜀、蛮、獠、谿、俚、楚、越,鸟声禽呼,言语不同……机巧趋利,恩义寡薄。家无藏蓄,常守饥寒。地既暑湿,多有肿泄之病,障气毒雾,射工、沙虱、蛇虺之害,无所不有。”(《魏书·僭晋司马叡传》)

随着南北沟通交流越来越频繁,南方虽然还是那个南方,很多事实也已证明“南方烟瘴之地”并不是北方人想象的那么可怕,但他们依然在诗文中书写着“恐惧”:宋之问贬谪岭南,本死于朝命,却有诗云“处处山川同瘴疠,自怜能得几人归”(《至端州驿,见杜五审言、沈三佺期、阎五朝隐、王二无竞题壁,慨然成咏》)。韩愈被贬潮州,后安返长安老死家中,却有诗云“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瘴江即今广西合浦江。杜甫《闷》诗云“瘴疠浮三蜀,风云暗百蛮”,但他长期居住四川并无违碍。他们之所以如此,除了担忧因瘴致病外(北方也有“伤寒”,却未让人生此忧虑),恐怕不过是北方人的成见,觉得“地偏应有瘴”而已(《不离西阁二首》)—从本质上说,这是先秦以来北方文化眼中既定南方印象的惯性表达。

我们知道,宋慈是福建建阳人,是南方人。如果说先秦有关南方先民文身和汉唐有关南方“瘴疠”的记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原华夏文明对于异域与异族的话语歧视”(张文《地域偏见和族群歧视:中国古代瘴气与瘴病的文化学解读》,《民族研究》2005年第3期),即所谓“地域黑”的话,《洗冤集录》中“碰瓷”行为的记载就是所谓“自黑”,予人的南方印象与宋代以前北方对南方的印象是一致的。据宋慈《洗冤集录》载“他无寸长,独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示我同寅,使得参验互考,如医师讨论古法,脉络表里先已洞澈,一旦按此以施针砭,发无不中”的夫子自道,可知其撰著该书时抱持的态度是作为一名司法官员、学者所抱持的严谨态度。因此,我们可以断言《洗冤集录》“南方之民每有小小争竞,便自尽其命,而谋赖人者多矣”“广南人小有争怒,赖人,自服胡蔓草”的记载即使不是宋慈亲见,也必是其所闻,肯定不会是虚构妄改。换言之,宋慈记载的“以生命碰瓷”的案例在宋代南方是较多发生的,所以他在引录史料时才对之加以改易以期符合当时的社会状况。这也是一种史笔。根据前文分析,笔者认为宋慈改易史料的行为除了求真这个意识层面的动机外,还有潜意识层面的隐性动机,即秉持北方文化立场居高临下而对“南方”采取一种批判态度。南方人宋慈何以会秉持北方文化立场呢?

三社会主流文化对地方文化的整合

自永嘉之乱至靖康之乱,北方人口多次大规模南迁,淮南、江浙、福建获得极大开发,是宋代经济最发达的“东南六路”;四川大部地区农业生产水平也很高,“堪与两浙等路比美”(漆侠《中国经济通史—宋代经济卷》,经济日报出版社,1999,48页)。唐人说“地偏应有瘴”,东南、四川既已跃升全国经济最发达地区,自不可能仍被视作南方瘴气世界之一部分。如《淳熙三山志》卷三九即发出明正声言说福州“得天之气,和平而无寒燠,燠不为瘴,寒不至冱”。换言之,宋人所谓的“南方瘴疠之地”所指已与汉唐不同,不再包括东南而主要指广东、广西、川南、贵州等地。如宋曾敏行言“广南风土佳,人多死于瘴疠”(《独醒杂志》卷三)。周去非言广西琼、廉、雷、化等州均有瘴,昭州尤重,被称为“大法场”,横、邕、钦、贵等州“其瘴殆与昭等”,“广东以新州为大法场,英州为小法场”(《岭外代答》卷四)。文彦博言“泸州土风瘴毒,至春夏尤甚”(《潞公文集》卷一五)。《宋会要辑稿》记“黎州边境,瘴疠特重,第岁秋夏间椒花始开,烟瘴盛作”(蕃夷五之二三)。《方舆胜览》卷五五记雅州“地多岚瘴”。《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八四记戎州、富顺监亦“多瘴疫”。

宋代以前,经济重心在北方,文化重心也在北方。春秋战国时期,除老子外诸子多北人。汉代董子、贾生、马班、向歆父子、张衡、张仲景、钟繇、三曹、竹林七贤、华佗等皆北人。唐之李世民、李杜、小李杜、王孟、韩柳、元白、颜真卿、李淳风、吴道子、孙思邈俱北人。到北宋孙复、石介、胡瑗、邵雍、二程、张载、司马光、李清照虽为北人,范仲淹、欧阳修、周敦颐、李觏、三苏、黄庭坚、王安石、曾巩、沈括、米芾、蔡襄则南人,文化重心向南方移动已甚明显,北人遂不得不用政治手段对南人的崛起加以打压,故北宋有“南人不可作相”之戒,王旦、寇准持之尤力,然终于无可打压。钱穆《国史大纲》论之甚详(中华书局,1996,581-589页),兹不赘述。南宋鼎移临安,北方学术南传,遂有朱、陆,遂有浙东、湖湘等数十学派,形成影响垂至明清的理学、心学。宋以前为传统儒学,为汉学,大宗师孔子;宋以后为新儒学,为宋学,大宗师朱子。要言之,南宋时文化重心南移彻底完成,底定之后近千年文化版图至于今世。从表面看,学术重心南移是北方学术南传,是南方接受了先秦至唐作为社会主流文化的北方文化,实质上则是儒学在汉代“独尊”获得法理上的统一之后在全国范围内获得事实上的统一,是社会主流文化对地方文化的整合。

宋慈少时“师事考亭高第吴公雉,又遍参杨公方、黄公幹、李公方子、二蔡公渊、沈……暨入太学,西山真公德秀衡其文见,谓有源流出肺腑。公因受学其门”(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集》卷一五九),吴、杨、黄、李、二蔡均朱熹门人,真德秀亦朱氏再传弟子。可见,宋慈长期学习理学,即已从思想上接受北方学术,同时也无意识地接受了北方文化视野下的南方的历史印象。所以,作为社会主流文化精英分子的宋慈,在求真动机掩盖之下改动史料的行为就呈现出秉持北方文化立场“自黑”南方的意味。其实宋慈并不是“自黑”,而是从社会主流文化立场出发对地方文化、民风民俗进行批判,目的是“推行王化”,使“异域”融入“王土”。此正是宋慈作为一名社会主流文化精英分子自任之使命。

总之,就像蝴蝶之翅牵涉到台风一样,《洗冤集录》两条“碰瓷”记载牵涉到的是传统社会经济重心在宋代南移之后文化重心南移的重大历史趋势和历史主题。

(作者单位:温州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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