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读窝

杂志

保存到桌面 | 繁体 | 手机版
传记回忆文学理论侦探推理惊悚悬疑诗歌戏曲杂文随笔小故事书评杂志
乐读窝 > 杂志 > 祸起稻草人

祸起稻草人

时间:2024-11-06 01:26:46

王波承包了公路边的50亩稻田,眼瞅着丰收在即,不想却遇上了烦心事:每天都有成百上千只麻雀聚在王波承包的稻田里“会餐”,把王波心疼得不行。

麻雀早已被收入国家野生保护动物名录,这就意味着,猎捕、出售、食用麻雀都属于违法行为。这样一来,就只能驱赶了。可麻雀又不是笨鸟,驱赶的时候它走,待你歇息的时候它又来。

王波毕竟精力有限,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守着稻田。就在王波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有人给他出了个主意:麻雀虽然聪明,归根到底还是禽类,分不清“真假人”。说简单点,在稻田里立几个稻草人就成了!

还别说,这真是个好主意,自打王波在稻田里立了几个稻草人,麻雀还真不敢来了。

可还没高兴几天,王波又摊上事了,而且还是大事!

这天起大风,王波稻田里的稻草人都被掀倒了,其中一个稻草人还被刮到了公路上。夜晚有个司机开车经过,突然看到了倒在公路上的稻草人,乍一看还以为是个人,眼瞅着就要压上去,司机赶紧猛打方向盘。车辆虽然没有压到稻草人,却直接翻下了公路。

所幸司机只是受了轻伤,没啥大碍。事后司机得知当时躺在公路上的不是真人,只是王波立在稻田里的一个稻草人,顿时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把王波给告了。

法院经过调查裁定,王波在公路边立稻草人的行为,在夜间等其他视线不足的情况下,有使经过该路段的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等风险。司机因避让酷似真人的稻草人而发生车祸,作为稻草人的主人,王波应负完全责任。

拿到判决书的当天,王波百感交集。立稻草人本是为了“规避风险”,未承想却触犯了法律。

律师点评:

本故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即侵权行为构成的要件及应当承担的责任。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

故事中的王波,立稻草人的目的是为了赶走麻雀,然而却没有扎牢固,从而使稻草人被大风刮在公路上,导致车祸发生。基于这客观事实,以及王波所立的稻草人与事故有因果关系,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自然要由王波全部承担了。

(题图:张恩卫)
   

热门书籍

热门文章